十年砍柴:尊重尸体中的文化传统

【新唐人2013年1月23日讯】如果留心媒体上的社会新闻,我们会看到安全事故或自然灾难过后,罹难者的尸体往往成为事故善后的重要因素。死者家属和希望尽快平息事件的地方政府常因由谁来控制尸体产生争执。

朝伤口撒盐的“维稳”逻辑从何而来

1月11日,云南省镇雄县发生山体滑坡,一个村庄被掩埋,46位村民遇难。——这当然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灾难。而在这些尸体被救灾的军警挖出后,当地政府没有征求死者家属的意见,就强行火化。此举引起死者亲属的抗议和舆论的指责。甚至有人认为地方政府对此灾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何必如此充满焚尸灭迹?只能用“心虚”解释。

镇雄县委办公室主任朱恒辉承认,强行火化遗体之举部分考虑了维稳因素。

一个人的亲人在灾难中丧生,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悲伤的事情。而地方政府自作主张,连死者亲属告别亲人遗体的权利也被剥夺,强行火化,只能看作是朝伤口上撒盐的行为。这样的“维稳”,只可能是越维稳越不稳,地方政府为什么这样愚蠢呢?无论按照哪个民族的传统风俗或哪个国家的法律,由死者亲属来处理尸体乃天经地义的权利,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僭越”此权?

但若再进一步分析,地方官员这样做是经过仔细的利益算计的。本来天灾难免,政府并没有太大的责任,而强行火化尸体,将死者家属的愤怒引向政府,看起来很不合算。但具体办事的官员自有他的考量。他们害怕死者亲属拿“死人压活人”。当一些死者的亲属看到亲人尸体被挖掘出来的惨状,或许会产生不理性的行为,拿尸体要胁地方政府。——这不是没有可能,如此当地政府短时间内会面临巨大的压力。而一旦将死者尸体焚化,家属再愤怒也无法凭借尸体来占据悲情高地,善后的主动权就在政府手中了。至于从长远考虑,这样的行为伤害死者亲属的感情,违背公序良俗,给本来就很差的政府公信力造成雪上加霜。但是这样的伤害对处理事件的官员本人来说,好处远远大于害处。这就是“饮鸩止渴”式的维稳方式盛行的根本原因。止的是办事官员自己的“渴”,伤害的则是社会道德和政府公信力这两块“公共牧地”。

拿“死人压活人”是弱者不得已的救济方式

笔者的故乡湘中一带,农村里有着“打人命”的传统。如果一个妇女因家庭纠纷服毒自杀,娘家宗族会聚众而来,不许尸体下葬,而借此大闹,往往搞到婆家倾家荡产。

这种做法当然是违法之举,不是什么值得发扬光大的传统。但如果考虑到这种风俗形成的历史过程,我以为应予以理解之同情。在传统中国社会,女人的地位是很低的,出嫁后受婆婆虐待遭受丈夫的暴力并不少见。女人的权益保护不是靠法律,而往往靠娘家的势力。一个女子因为家暴服毒自杀后,法律很难为死者主持公道,往往只能由娘家的宗族出面大闹一场,给婆家以惩罚。——用现代法治眼光来衡量,这种行为是野蛮的,庶几近乎私人复仇。可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来看,这种方式确实能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一定程度让对妇女实行虐待的人有所忌惮。

拿死人压活人,这种与现代法治精神不合的救济方式,不独在民间社会有,同样也存在于庙堂。明代嘉靖初期的“大礼议”便是如此。明武宗正德帝死后,无后嗣,也无亲兄弟,于是武宗的叔父、封藩于湖北安陆的兴献王之子朱厚熜——即武宗的堂弟,按照礼法过继给死去的大伯孝宗为子,入承大统,是为嘉靖帝。可嘉靖帝登基后不久,就要追封自己的亲生父亲为皇帝,而称孝宗为皇伯父。这样一来,孝宗就意味着绝后了,帝系发生了转移。满朝多数文官决定站出来捍卫礼法,于是一些官员跑到左顺门前大哭,高喊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庙号和孝宗的庙号。——这就是企图拿死去的皇帝来反抗活着的皇帝滥用权力,彰显此举合乎道义。臣子拿皇帝没办法,不得不如此。

尊重死者尸体是文明的底线

为什么中国传统社会拿“死人压活人”的行为,尽管许多时候做得很过火,但没有绝迹而且往往有一定的效果?我认为原因乃是:文明的社会,一定会尊重死者。所谓“死者为大”,而尊重死者的原因,则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很难想像,一个对死者尸体不善待的族群,怎么可能尊重生命呢?所谓死生大事也,有生必有死。对生的态度和对死的态度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河南周口等地政府强行平坟时,我和秋风先生曾一起在某个节目里讨论此事。我们都认为,把尸骨看成毫无意义的“废物”,必须为经济建设让路的行为是突破文明底线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丧仪和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当然可以改变,比如土葬可以变成火葬,但前提是不能舍弃对死者尸体的尊重之意。譬如按照死者的遗嘱处理,无论火化还是捐献给医学院解剖,都体现尊重。或者按照死者生前信奉的宗教进行处理,比如一些高僧死后火化,亦是如此。

不仅仅中国的传统尊重死者,每一种历史悠久的文明都是如此。如果世间由权力订立的规则,为了功利的目的违背这一文明规则,必然会遭受到反抗。曼德拉囚禁罗本岛时,和狱友一起排演取材于希腊历史的悲剧《《安提戈涅》,曼德拉扮演了那位残酷无情的国王克瑞翁。

安提戈涅的兄长波吕涅克斯借助外国的力量企图夺取王位,而被克瑞翁处死,并下令所有的人不得收葬这位叛徒的尸体。而对古希腊人来说,收葬亲人的尸体是一种天条,于是安提戈涅因违背国王的命令被处死。安提戈涅在收敛兄长尸体前,针对国王的命令说出一段被后世自然法学派学者不断引用的话:“我并不认为你的命令是如此强大有力,以至于你,一个凡人,竟敢僭越诸神不成文的且永恒不衰的法。不是今天,也非昨天,它们永远存在,没有人知道它们在时间上的起源。”——曼德拉在演这出戏时,想到的是白人当局所推行的种族隔离法律,就是克瑞翁那样的恶法。

镇雄县政府想到的尽快摆平搞定式的“维稳”,这样的功利式的执政方式,屡见于我们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摆平搞定”,什么招术都可以出,无所谓禁忌和底线。如此为政,不亦谬乎?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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