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产子购屋露馅 均判刑6月

【新唐人2013年0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3日电)赵姓男子涉嫌与女同事外遇产子,妻子发现他名下另有间房,经查看后全案才揭露。法院审理后,判赵男和外遇女各6月徒刑。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卢姓女子在民国100年间申报综合所得税时,发现另有一间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前往查看时,惊觉丈夫和江姓女子所生的儿子,卢女对丈夫及江女提告通奸与相奸罪。

赵男在法院审理时,坦承和江女在她的住处发生性行为并产下1子,并声称已于民国98年间告诉卢女,卢女以为他在开玩笑,始终半信半疑。

赵男另表示,卢女已超过告诉期6个月的限制。

江女表示,原本不知道赵男已婚,她是在怀孕后要求与赵男结婚时,对方才告知已婚的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江女言词不一且前后说词矛盾,依相奸罪判决江女有期徒刑6月。

另外,法官认为卢女并未逾越告诉期,虽赵男坦承犯行,但犯后态度不佳,未见他有悔意,依通奸罪判决赵男6月徒刑,两人均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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