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6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林佳龙、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跨等党派立委提出社区大学促进及发展条例草案,催生社大专法。
林佳龙受访表示,1998年第1所社大成立以来,总数超过80所,学员人数23万人,但没完备的法律规范、每年仅编列新台币3000万、4000万元,预算不足。
此外,他说,有些地方排斥社大、有些社大变成少数政治人物或地方控制,政府又没提供足够资源、课程支持等,有时窄化成银发族进修班或课辅班,违背社大创立宗旨。
陈学圣表示,社大欠缺法律基础,应有专法规范。很多社大借用学校场地,常碰到场地租借困难;有些社大则办得像补习班,如果有专法规范,社大推展可更法制化、完备化。
草案规定,应补助或奖励提供办学空间的协办学校或机构。委托机关应宽列预算,提供受托团体办理社大所需补助。
草案规定,社大设校务会议,由校长、教师代表、职员代表与学生代表组成;校务会议是社大最高决策机关,社大应拟订校务发展计划,并报委托机关备查。
草案规定,各级主管机关应设置社大发展委员会,由主管机关遴聘7到15名委员组织;社大发展委员会应有社大推荐代表,比例不得少于1/3,并应有专家学者参与,比例不得少于1/3,单一性别委员也不得少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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