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 试院:未违信赖保护

【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8日电)铨叙部今天表示,这次年金改革循序渐进,并给予缓冲及过渡期,不会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下午召开党团会议,邀行政院副院长江宜桦、铨叙部长张哲琛与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潘世伟等人向党团成员说明年金改革方案,总统马英九预计30日开记者会公布。

铨叙部报告指出,公务人员退休制度改革依对象分为“重建第三代退抚制度”与“现行退休给与制度的改革”。

新进公务员采三层退休年金制度,确定给付的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是45%,整体所得替代率上限为75%。现职公务人员部分,将以公教人员保险养老年金代替退休军公教人员优惠存款利率18%,检讨退休所得替代率、延后届龄退休及年金起支年龄。

已退人员部分,将调整18%优存利率,民国84年7月1日前退休及支领一次退休金者,维持18%优存利率;84年7月1日后退休且支(兼)领月退俸者,将调降18%优存利率,改以浮动利率计息,以台湾银行1年期定存利率加上若干数字,并可考虑设计逐年缓降过渡机制。

配套措施部分,铨叙部提出订定最低保障,照顾已退休且退休所得较低者;且要避免因择领公保年金导致退休所得仍偏高。此外,还有增订相关防抢退措施、检讨月退休金随待遇调整机制。

至于公务人员退休制度改革的信赖保护问题,铨叙部引用大法官释字525号表示,法规预先订有施行期间或因情势改变而停止适用,不生信赖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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