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伤害案二审 黄枝成交保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19日电)前花莲市民代表会主席黄枝成教唆伤害花莲市代谢宜萱案,花莲高分院今天开庭审理后,裁定黄枝成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

花莲市民代表会考察团于去年在大陆参访期间,黄枝成涉嫌教唆市代会司机李志兴殴打谢宜萱成伤,谢宜萱返台后提起告诉,涉案的黄枝成遭羁押禁见,全案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后,黄枝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月,并仍继续羁押。

全案经上诉至花莲高分院,院方于今天下午召开辩论庭,黄枝成当庭声请交保、撤销羁押,承审法官最后做出同意交保的决定,裁定黄枝成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

法官同时列明附带条件,要求黄枝成必须于每晚8时至9时前往辖区派出所报到,并限制出境、出海,且不得靠近谢宜萱住处和办公处所100公尺以内,,也不得有骚扰谢宜萱等不法行为。

黄枝成的辩护律师林国泰表示,黄枝成按照院方所提示的修复式正义,积极改善与原告和相关人士的关系,院方同意交保的理由主要是因黄枝成有道歉和赔偿的诚意和实际行为,而黄枝成的身体健康状况欠佳也是因素之一。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林国泰指出,对方曾提出天价的赔偿金额,但这笔金额远超过黄枝成能力所能负担的范围,所以赔偿金额并未达成共识,不过黄枝成已提存新台币500万元做为赔偿,这笔提存的款项已远超过一般伤害案件赔偿的金额,对方随时都可以提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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