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周姓男子与魏姓男子有赌债纠纷、认为遭魏男欺负,找徐姓男子一起对魏男腿部开枪。台湾高院今天依重伤害罪将周、徐判刑。
根据判决书指出,魏男于民国100年10月间积欠周男新台币30万元赌债,清偿25万元后认为其中的10万元应是他人所负担,要求周男返还不成后,殴打周男一顿。
周男认为魏男非但欠债不还,还欺人太甚殴打他,越想越激愤,于是以有报酬可赚取为由,找来徐姓男子,共谋教训魏男。
周姓男子借来2把手枪,与徐姓男子于同年11月间前往新北市侯硐地区赌场想教训魏男。
判决书指出,周男一进赌场就朝魏男下肢开枪,第1枪卡弹后再开1枪,击中魏男右小腿,随后叫徐男“开下去”,徐男击中魏男右大腿,魏男当场休克。经送医急救,魏男右腿已达重伤害程度。
一审审理时,周男辩称是受魏男殴打欺压,愤恨难忍才想教训魏男,朝他下肢开枪;徐男称与魏男无仇恨,仅是被找来替周男出气。
法院一审认为2人开的3枪都是近距离射击,并有2发击中被害人,主观上有使魏男受重伤害的故意,依重伤害罪分别判周男、徐男6年及5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但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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