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日电)特侦组侦办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涉贪案,陈玉珍羁押期在3月12日期满,承办检察官已着手撰写起诉书,近日将全案侦结。
另外,陈玉珍不满特侦组将她位于台北巿及新北巿树林区的2处房产,逾新台币1250万元,以及银行的存款及有价证券,共逾770万元,都予以扣押,至今已3次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准抗告,但都经院方裁定驳回。
根据裁定书指出,陈玉珍涉嫌于民国89年至95年间,违背职务包庇赌博电玩业者施永华经营赌博电玩店,并前后多次向施永华收取贿赂,犯罪所得高达2325万元,经特侦组检察官审酌,为保全将来依贪污治罪条例办理犯罪所得财物的追缴等程序顺利进行,因此扣押陈玉珍相关财产。
裁定书表示,扣押物包括位在台北巿及新北巿树林区的房产,共计3笔土地、2笔建物,公告现值合计为1250万8500元;以及账户内有价证券662万4530元与存款总额108万2379元。
裁定书指出,陈玉珍被扣的房地、有价证券及存款总计2021万5409元,并未超出特侦组目前调查所认定的犯罪所得2325万元,认定扣押处分适法。
特侦组调查,陈玉珍涉嫌收受电玩业者施永华贿赂、包庇赌博,依涉有贪污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灭证及逃亡之虞,去年11月13日向北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检方今年1月间向北院声请延押,北院1月11日裁定从1月13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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