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6日电)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表示,因天然灾害停班停课已不局限于台风因素,有关停班停课以后称“灾防假”。
人事总处表示,“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 法”名称已修正为“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相关规定也修改。
包括增订各县市政府得授权所属各区、乡、镇、市长决定停班停课机制;地理位置相邻的县市政府应就预计发布结果及时机协调联系;各通报权责机关人事主管应于汛期前向其县市首长提报相关规定及准备措施。
过去因天灾停班停课,外界总称“台风假”,不过,人事总处说,因天然灾害停班停课已不局限于台风因素,且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并无天然灾害停止上班的假别,因此,有关停班停课以后称“灾防假”。
人事总处表示,为使各通报权责机关在汛期前能充分了解“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相关规定,预计3月至4月在全国举办14场次宣导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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