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9日电)考试院全院审查会今天讨论“公教人员保险法修正草案”,公保养老给付将采“15年平均投保俸额”计算,相当于打88折。
铨叙部提年金改革修法,考试院全院审查会4度开会,今天审查完毕,全案将送11日考试院会通过后,再交立法院审议。
关系到59万名公保被保险人退休权益的公教人员保险养老给付,考试院全院审查会今天共识,计算标准将从现行的被保险人“当月保险俸给”,改成“前15年投保年资的实际保险俸额平均”计算,约打了88折。
铨叙部退抚司长吕明泰举例,以一个5职等、本俸约新台币3万4330元、年资约35年的公务员,0.75%的给付率计算,若采退休时“当月”保险俸给计算,这名公务员公保年金每个月约可领9038元,但如果是改成“15年平均投保俸额”计算,每月公保年金降为7953元。
另外,铨叙部规划,84年7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维持18趴优存利率。至于84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兼具新旧年资者(含一次退休金),公保养老给付优惠存款逐年调降利率,民国106年优惠存款利率12%、逐年调降,民国110年以后,台湾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并以9%为上限浮动。
吕明泰说,若立法通过,公保年金可追溯到民国99年退休的公务员,公务员可选择继续领18趴,或改公保年金。
他认为,领公保年金是“细水长流”、活得愈久领得愈多,再加上公保年金有遗属年金,除非是旧制(民国84年以前)年资很长的人可能选择领优存,否则,大部分的公务员应该会选择公保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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