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18日讯】4月6日,网民“红衣大叔”李磊先生创作了一个《中国梦》的歌唱视频。上网第一天,就被删掉了。
谁有权在全国范围内删别人的东西?恐怕唯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及其领导的网络警察。如果我的这一估计不符合事实,请刘先生或其他知情人指出,以便改正。
李先生用歌词表达了他的向往:中国梦不是独裁的梦,不是专政的梦,不是贪官的梦,不是权贵的梦,不是黑帮的梦,不是审查的梦,不是’屏蔽’的梦,不是强拆的梦……。那麽,中国梦是什么梦呢?李先生认为,是人民的梦,民富的梦,民主的梦,宪政的梦,选举的梦,自由的梦……。就是这么一个好好的梦,被删掉了。
刘先生自己有权不做李先生的梦。他有权独立思考,有权不做人民的丶民富的丶民主的丶宪政的丶选举的丶自由的梦。他有权去做他所心爱的梦,哪怕是独裁的丶专政的丶贪官的丶权贵的丶黑帮的丶强拆的梦。他也有权做审查的丶屏蔽的梦。如果他想考研,真不妨去写一篇“论党的新闻审查和网络屏蔽有没有阶级根源和法律依据”之类的论文。但是,他和他领导下的书报检查官和网络维稳队伍,无权查封李磊的梦。
此话怎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拿常委刘先生的公民权和网民李先生的公民权对比,既不少一条,也不多一条,这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常识,如果刘先生不懂,请赶快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想必不难得到正确的回答。
因此,如果刘先生不能容忍别人的梦,他有权(1)发表自己的梦;或者(2)批评别人的梦;或者(3)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他认为别人侵犯了他的私利或者社会公益的话。问题在于,放着这三件合法的事,他一件也不做,却去非法侵犯李先生的权利,把李先生创作的中国梦删掉了。
刘先生如此有恃无恐,想必是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书记处书记”这顶“集体总统”的皇冠。 (注)难道戴了这顶皇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如果他不是党盲,他应该遵守党章总纲(“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如果他不是法盲,他应该遵守宪法第5条(“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在“集体总统”的皇冠下侵犯普通公民的政治权利,除了败坏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和形像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
那麽,中国梦的创意者习近平主席能不能帮帮刘先生的忙?我看帮不上。习主席讲得很清楚,“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习主席是在号召全国同胞各抒己见,提出各自的向往,汇成中国梦的洪流,以便各尽所能,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李先生提出自己的梦想,正是响应习主席的号召,发挥自己的正能量。这有什么问题?可怕的是,不知道冒犯了刘先生及其麾下的哪一根筋,遭致查封屏蔽。
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一种可能:“下面的五毛”,背着高高在上的刘先生,在那里瞎胡闹。刘当时可能不知情,但至今不去纠正,请问他到底是做官还是做事?不做事的官,对国家有什么用?此其一。其二, “下面五毛”的无法无天查禁屏蔽之权,难道与刘无关?难道刘对这种查禁屏蔽制度可以不负责任?仅此两端,我认为,有刘云山在掌管主旋律,中国公民就不可能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刘云山最好引咎辞职。
报载,4月8日刘先生又以常委身份,就中国梦作了重要指示,他说:“要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之中,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做到进教材丶进课堂丶进学生头脑。”这一“重要指示”,显然和“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背道而驰。请问,习主席刚刚号召大家做中国梦,十三亿人还没有几个人来得及开口说明自己想做什么梦——李先生刚一开口就被查封了。在这种情况下,刘常委雷厉风行要把谁也不知道内容,也许只有刘云山知道内容的中国梦“融入未成年人思想……进教材丶进课堂丶进学生头脑。”根据毛泽东取得政权以来64年的实践经验和惨痛教训,凡是这种“情况不明丶决心极大”的“大跃进”,我敢断言,无例外都有办法把好事办成坏事,把建设搞成灾难。 ——如果刘先生魄力很小,可能是小灾难;如果他权力很大,肯定是大灾难。
(注:“集体总统”是清华大学的一位胡教授的研究成果,这一成果2012年通过党的喉舌公布以来,没有被否定过。由此可见,主管主旋律的刘云山先生本人,对此没有异议。)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