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艺文厅消防合格率低于3成

【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2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公布抽验8县市、15家大型艺文表演场所建管消防,仅4家全合格,不合格率逾7成3,最多有2家5项不合格。

消保处今天召开记者会公布2、3月间,会同文化部、教育部、内政部营建署与消防署,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机关,抽查全台8县市、15家大型艺文表演场所,有关建管、消防共14项目查核结果。

上述8县市包含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苗栗县、花莲县及台东县。15家包含从全台大型艺文表演场所座位1000席以上27家抽验7家、500席以上26家抽验8家。

消保处处长刘清芳说,结果只有4家检验全部合格,分别是国立中正文化中心(两厅院)、台北小巨蛋、新舞台及苗北艺文中心。

消保处消保官王德明说,不合格情况最严重的有2家,各有5项不合格,分别是国立台湾体育运动大学中兴堂,1楼中控室灭火器有失压情形、2楼室内消防栓箱缺少水带接头1具、B1及2F部分避难指标故障、舞台布幕无防焰标示,还有1F右侧前安全门电子锁开关门与1F舞台后侧右安全门加铁门封闭不利逃生。

另一处是归仁文化中心,不合格内容包含自动洒水设备的末端查验阀无法测试、国际会议中心B栋舞台左侧的警报设备故障、消防安全设备的检修申报不实、防火管理资料不符,还有安全梯回转空间堆放杂物。

其次,违规项目次多的也有2处,分别是新北市艺文中心及台南市文化中心,各有4项不合格。

与会的消防署人员表示,已就逃生指示照明故障等消防不合格问题,要求限期1个月内改善,未改善可开罚新台币1万2000元,累罚最高到3万元。

营建署人员说,通常就防火门无效等建管问题限期1个月内改善,不改善罚6万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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