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4日电)内政部长李鸿源今天说,外国人在台参加集会游行,政治活动及敏感时间应排除,将再研拟如何规范。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入出国及移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依现行规定,外国人在停留、居留期间,不得从事与许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的活动或工作;不过,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提案修法,拟赋予在台合法停留外国人参与请愿及合法集会游行权利。
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质询时说,日前有外国人来台参加保护东海岸活动,被警察拦阻,不准他们参加集会游行;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也追问,政府已签署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目前也有施行法,两公约等同国家法律,限制外国人参加集会游行是否违反两公约规定?
李鸿源答询表示,原则上尊重两公约精神,可适度修正集会游行法规范外国人集会游行,如果要在入出国及移民法处理,内政部也不反对,但需保留点空间,政治性活动或某段敏感时间除外,其他活动原则上同意可以参加,将明确界定。
李鸿源会后受访说,某段敏感时间就是选举期间,至于是要在集会游行法或入出国及移民法规范外国人参加集会游行,将再和立法院讨论,也会与专家研议如何界定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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