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密档案】贵州湄潭吃人事件始末

【新唐人2013年5月5日讯】1987年,笔者参加了《湄潭县志》的编纂工作。在查看史料时,阅读了“湄潭事件”发生的经过及历史面目。当时湄潭县是由凤冈、余庆和湄潭三县合并而成的大县。全县总人口6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6.57万人。

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从1959年11月到1960年4月初,历时5个月之久,全县共饿死12.451万人,死亡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20%。事件中,最为惨不忍睹的是出现了人吃人的事件。这场祸及全县农村的大灾难,史所罕见,骇人听闻。

(一)事件前

全县农村经过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大兵团作战、大办食堂等的反复折腾,早已民力疲惫,财力、物力空虚,几乎山穷水尽了。许多生产队除集体饲养的几头耕牛外,其它六畜濒临绝迹,森林严重被毁,广大农民的吃饭问题面临绝境。食堂以人定量,长期缺少油水,农民普遍吃不饱,以瓜菜相添。时间久了,对长期体力劳动的农民来说,实在吃不消。1959年粮食只收了3.22亿斤,比上年减少32.6%,其它农作物减产更为严重。然而,1958年大跃进中膨胀起来的浮夸风,不但未止息,反而变本加厉了。当时,湄潭县委主要负责人把全县粮食总产定为8.462亿斤,虚报5亿多斤。为了兑现8亿多斤总产,一场骇人听闻的反对瞒产私分和反盗窃运动的斗争,就在全县展开了。

(二)“反瞒产”运动

1959年11月,湄潭县召开五级干部大会,布置开展“反瞒产”运动。会上首先动员号召各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和小队干部自报粮食产量。报得多的就表扬,准其先回家;报得少的就是瞒产,瞒产就是“反革命”,不准回家,必须重新报“实”产量。会上穷追硬逼,气氛十分紧张,一直要等报的产量与县领导事先框套的数字基本吻合才放过关。树为“红旗书记”的绥阳公社,开始就报产量1200万公斤,县领导派出专车将该社开会的干部送回公社。回社后就布置假现场,先在粮食下面堆满乱草、秸秆、糠壳、石头等,上面从国仓中运去粮食盖起来,让人参观。1959年12月初,湄潭县先后组织数千基层干部到该社参观学习,由该社领导进行经验介绍,又让该社事先训练好的10名反瞒产“标兵”到全县各公社介绍反瞒产经验,大造声势。12月底,遵义地委又亲自在该社主持召开全地区反瞒产现场会议,介绍经验参观假现场。各公社回去后如法炮制,立即行动,在全县农村搞开了反瞒产私分的斗争。

全县农村停粮断炊以后,对长时间口粮标准低、瓜菜代,不见油荤的广大农民来说,真要命了,普遍浮肿,走路拄棍棒,东倒西歪。一些农民开始纷纷逃荒活命,更多的农民到处剥树皮、挖野菜来填肚子,时间长了就不行了,饿得连家门口都迈不出去,只有在家等死。1960年1、2月份死人最多,全县每天都有上千人死亡,许多农民全家死绝,床上地上摆满死尸。整个农村哀鸿遍野,饿殍满地,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情况,实在使人惨不忍睹,耳不忍闻,视者落泪,闻者伤心。

情况如此严重,并没有引起上级的重视,仍然一股劲地反瞒产,捉“鬼”拿粮,大喊大叫要坚决打退“资本主义”的猖狂进攻,彻底粉碎“富裕农民”的瞒产私分活动,把生产队干部当作集体瞒产私分的头子而横加折磨。各地成立搜查队、打虎队,闯进农民家里翻箱倒柜,没收财物。凡是能吃的东西全部收光,硬把群众置于死地,有的群众反抗,就遭毒打,有的被打伤致残,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群众不堪忍受饥饿之苦,到饭店抢饭吃,有的拦路抢东西吃,甚至偷宰耕牛,盗窃国家粮食。

(三)反盗窃运动

县委主要负责人不调查这一时期偷盗的原因,反而开展反盗窃运动。1960年元月,县里召开有关干部会议,布置反盗窃运动,开展大搜大捕,凡是平时犯有小偷小摸的人通通抓起来。在凤冈、余庆和义泉设立关押点,成立临时法庭,就地宣判,并采取先捕后批准,先出布告后判刑,判处10年以内徒刑由公社批准等违法行为。

在下面设立“劳改队”、“教养队”,抓来的群众,白天由民兵持枪监督劳动,晚上开会斗争,一斗就动刑。被非法关押的群众达2794人(经批准的有65人),关死的就达200余人。这些被关押的群众,除极少数是惯偷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基本群众。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动用的酷刑有:割手指、缝嘴巴、用铁丝穿耳朵和脚后跟、点天灯、猴子搬桩、吊鸭儿浮水,拖死猪、火钳烧红烙嘴巴、枪毙活埋等等。实在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四)万人坑

在开展反瞒产的同时,决定从农村抽调10万民工(实际集中7万民工)大垦万亩茶园,万亩果园,大修万头养猪场,大修水利,大修街道,拆毁大量民房等建筑设施,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民工体力消耗大,又吃不饱,在工地上拖死的不少。为了凑足10万民工,农村已经大量死人了,还继续征调,有的农民拿点树皮野菜,拄起棒棒上工地,还未走到就倒在路边死了。

县委主要负责人还加强了邮政通信检查,凡是向上级反映情况或控告的材料,都被卡下来,把消息封锁得死死的。县委第一书记个人就扣住51封信件,两封未具名的交公安机关侦察。凡是反映情况的人都受到各种打击迫害。1960年4月,省、地委派出工作组到湄潭调查,县里继续捂盖子。绥阳公社党委负责人重操故技,以保护首长为名,把群众赶上山去不与工作组接触,又把严重病号和孤儿集中关起来,在一间烤烟房里就关死36人,又组织人力把尸体丢在土坑消洞里。该社后面的两个大消洞里面,丢了几百具尸体,还有未断气的就往里面扔,扔下去还哇哇地叫,群众把这个消洞叫“万人坑”。

据统计,在这场反瞒产、反盗窃运动中,全县被活活打死的群众1324人,打伤致残的175人,关押死的200余人,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帽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撤销一切职务的1680人。

(五)不了了之的结果

1960年4月,“湄潭事件”暴露后,为了平息民愤,挽回影响。省、地委工作组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最后对“湄潭事件”作出了结论。紧接着就号召全县干部和群众揭“湄潭事件”的盖子,开展“新三反”,不久又搞开了“整风整社”。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斗争的烈火越烧越旺。

围绕“湄潭事件”进行的“新三反”、“整风整社”运动,实际上是以“左”反“左”,不但于事无补,反而把事态重新扩大,并没有找出造成“湄潭事件”的真正原因,接受沉痛教训。而是把事件的全部责任一锅端给下面,让你吃不完兜起来。这种以“左”反“左”的做法,只能是抱薪救火,错上加错。后来,中共指出,这类事件主要是总结接受教训,一般不要追究个人责任,才停止了事态的继续发展。“湄潭事件”就这样结束了。

文章来源:《炎黄春秋》2007年第11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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