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运将600元 男判刑6年

【新唐人2013年05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吴姓男子被控持玩具枪恫吓计程车司机交付财物,得手新台币600元。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日前依强盗罪,判吴男有期徒刑6年。

根据判决书指出,吴姓男子于民国93年10月间,在基隆市某社区,发现计程车司机李姓男子上楼找友人讨车资。

吴男被控见李男只有1人,持玩具手枪顶住李男胸口,强拉李男进入屋内后,殴打李男并喝令他跪下、交付财物,否则要将他打掉,吴男得手600元。

法院一、二审审酌吴男有前科,案发时年轻力壮,不以正当方式获取所需,竟强盗被害人的财物,所生危害非轻,依强盗罪判刑6年。

高院更一审审理后,仍判处吴男有期徒刑6年,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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