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5日讯】香港四五行动成员古思尧因为焚烧中共国旗,上诉后刑期减至4个半月,上星期一刑满,但因为另一宗烧区旗案仍被关押。星期二,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获准保释出狱。他向本台表示,烧中共旗无罪,是替天行道。
口号:废除国旗法,废除区旗法,人权大于一切。
一批民主人士到东区法院外声援古思尧,裁判官批准古思尧以两万元保释外出,并同意让他直接出境往大陆参加亲友婚宴,案件6月3日再审。
这是64岁的古思尧第三次入狱,前两次都是因为在立法会示威而惹祸,但刑期只有短短的14天和7天,今次就重判9个月,但他强调,烧中共国旗没有罪。
四五行动成员古思尧:“我觉得自己是替天行道,是没有罪。而且李旺阳事件,我觉得这个中共政权是典型的黑社会政权,是一个流氓法西斯政权,杀人政权,是一个屠夫政权,所以我根本不承认这个所谓的国旗,我就是焚烧国旗表示对大陆杀人政府表示强烈不满。”
古思尧去年6月就李旺阳事件到中联办抗议,以及今年元旦日游行,因为涂污及焚烧中共国旗及特区区旗被重判9个月,其后上诉后获减刑。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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