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1日电)监察委员李炳南今天说,台电公司没有落实管理运用协助金,甚至补助基隆市政府首长健检费等无关项目;监察院通过纠正台电。
监察院上午召开财政及经济委员会,会中监委李炳南、程仁宏提出调查报告与纠正台电案,获得委员会通过,两名监委下午召开记者会。
李炳南说,台电没有依照协助金执行要点拨付协助金,甚至出现实际拨付金额超过应拨付金额,民国92年至100年间,累计溢支超过新台币9亿元。
他指出,台电公司的年度协助金有54%受协助单位连续3年没被查核,协助金支应给台中市政府购买警备车辆,或是用于非电力设施周边地区,甚至支应在空污费、一般事务费等,还拿来补助基隆市政府一级主管及首长健康检查费,光健检费部分,3年就花了172万余元。他说,这些都不是所谓的协助事项。
李炳南表示,有部分专案补助是办理观光旅游或餐叙,与执行要点所定的补助事项相关性偏低,应检讨。
程仁宏说,台电还坐视屏东县恒春镇公所,以年度协助金补助居民电费,原本规定整栋建物或同一公司补助电表数不超过6个,但100年6至12月间,还是有数十户到上百户的电表超过6个以上,甚至有1户23个电表的状况;用电情况背离常情,有浪费公帑之嫌。
他表示,直到100年底恒春镇公所发布新办法后,才规定同一居民补助电表数不得超过6个,可见台电作为怠忽消极。
他说,后续将由审计部要求台电,对于不应补助的部分,该缴回的就应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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