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双规“神秘面纱

【新唐人2013年6月14日讯】(新唐人记者张旖旎综合报道)中共对“民”使用劳教制度,对其“自己人”党员及官员则有“双规”。官员双规期间的非正常死亡案例不时传出,中共官员人人闻“双规”色变。大陆有律师提出要求废除双规制度,要依法反腐败才公平才有效。

“双规”的隐秘面目

“双规”在中共正式文件中也称作“两规”。在中共的反腐史中,双规是一个关键词,双规的内容并非其名词那么简单。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对官员的“双规”制度便笼罩着神秘的面纱,以复杂的面目示人。大陆媒体《南风窗》发表文章,讨论双规的隐秘性特点。

首先,“双规”的办案地点隐秘。

1998年,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依法采用“两指”“两规”措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双规”场所不能设置在司法机关的办公、羁押场所和行政部门的收容遣送场所,且不能修建用于“两指”和“双规”的专门场所。2001年,中纪委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双规”地点“一般应选在具有安全防范条件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一层”。
据介绍,酒店、招待所、军事基地,甚至是普通民居都可能成为“双规”场所。据《南风窗》的记者报道,该记者询问过多名刑事律师,他们所代理的官员贪腐案件的被告人,大多在特定的酒店或招待所房间里接受“双规”。
其次,“双规”的第二个特点是纪委办案小组成员大多是临时从不同的单位抽调,经过严格洗脑培训后上岗。
中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措施的通知》中规定:“陪护人员从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中挑选,也可商请有关国家机构选派。对陪护人员要认真培训,明确责任,严格纪律。”曾有媒体报道称,“每‘双规’一人,少说有6~9人分早中晚3班24小时全程陪护,夜间陪护不能睡觉。”
一位不愿具名的纪委工作人员告诉《南风窗》记者,“双规”相对司法手段具有更高的隐秘性,即使其间动用了“非常规”手段,也很难发现和追究。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办案的话在有些东西的度上很难把握得住”。

官员服服帖帖被“假双规”敲诈

“双规”的威力足以让每个官员闻之色变,这一点还被用以敲诈官员。2009年3月,重庆某区一名局长被3名无业游民假扮的“纪委人员”以“双规”名义带到酒店房间“审讯”。“假双规”期间,该局长对罪行和盘托出,还交出了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和密码。无独有偶,2010年5月,安徽全椒县某局局长同样被假扮的“纪委人员”以调查的名义带走,在案发40多个小时后被警方解救。据媒体报道,该局长被带走时“表现顺从”。

双规期间官员非正常死亡

2005年3月,河北省国资委纪委“双规”了原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云才等人。“双规”期间,纪委从河北省国资委下属公司抽调的3名办案人员多次殴打梁云才,导致后者死亡。饶有意味的是,3名抽调人员中,除一人是国企保卫科民警外,其余二人分别是没有办案经验和资历的武装部干事和“临时工”司机。
“梁云才案”的媒体报道中引用了该案《起诉意见书》的记载:“看护人员以(梁云才)坐姿不正,不符合要求”、“态度不老实,不老实交待问题”为由,多次殴打梁云才。其中,“左书平(即前述民警)用墩布把儿抽打梁云才的后背,将棍子打折,用凳子猛击梁云才的后背、肋部,造成梁胸部多处骨折,胸部、双臂、双腿广泛性皮下组织、肌肉出血,致使梁云才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出血所致出血性休克合并创伤性休克”。
今年4月份,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于其一在“双规”期间猝死,一说是“洗澡期间摔倒”身亡,一说是“溺水死亡”。家属发现于其一身上存在大面积损伤。
就在于其一死亡后两周,又有消息传出,河南省三门峡市中院副院长贾九翔在“双规”期间死亡,官方称其死于“突发心脏病”,家属则反驳说贾没有心脏病。类似的“双规”死亡事件,近年来常见诸报端,大多被认定为意外死亡。
1997年,天津市宝坻县法院法官王晋英被指犯有徇私舞弊罪,先后接受纪委和检察院调查。事后因证据不足,王被释放。释放后,王申请国家赔偿。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纪委“是党的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因此纪委调查不应计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大陆律师要求废除双规

大陆律师斯伟江早前发表题为《外停劳教,内“废”双规》的文章说,“劳教适用对象,基本上是“民”,而非官。对于官员,我们仍存在一个非法制的制度,‘双规’。双规不存在于党章,只是党内条例,更非法律。”
斯伟江在文中提出,1994年生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没有规定可以对党员限制人身自由。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如果党员认为交代完了,或者没什么问题可以交代,按照法律,只能让检察院或者公安局来调查,后两者是国家司法机关,有法定的调查权。

斯伟江还提到,《行政检察法》第20条规定,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斯伟江认为,双规不能变相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是法律上非常明晰的,但现实与之完全不同的原因是,中共领导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不敢去管纪委双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双规期间的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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