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9月24日讯】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24日)核定基本工资调整案,每月基本工资由现行新台币1万9047元调整至1万9273元,每小时基本工资由现行新台币109元调整至115元。
据中央社报导,行政院长江宜桦说,照顾劳工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责任,未来仍将要求劳委会衡酌劳动情势与经济发展的情况,持续审慎检讨基本工资,保障劳工基本生活。
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8月28日召开第26次会议,经通盘考量当前经济及社会情势,共识决议:“一、每小时基本工资自103年1月1日起调整至115元。二、每月基本工资自103年7月1日起调整至1万9273元。自103年1月1日起,年度消费者物价指数年增率累计达(含)3%以上时,再召开下一次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
劳委会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在9月10日报行政院核定。
劳委会表示,第26次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在审议程序上,为让劳、资团体代表充分沟通并求最大共识,在会议之初,即征得全体委员同意,由劳、资代表先就基本工资调整分别进行讨论及交换意见后提出各自的建议案,再由全体委员共同进行审议达成共识;如无法达成共识,再由第三方公益委员参考劳、资双方委员意见后提出建议案,并由全体委员达成共识。
劳委会说,这次会议是经由劳、资团体代表两次分组讨论,及全体委员充分沟通后,作成共识的决议,为日后基本工资的审议创设出一套不同以往的模式。
行政院指出,透过这次先建立程序共识再作实质议题的讨论模式,将有助于建立日后劳资双方互信协商的基础,凝聚更周延的共识,以利基本工资的审议。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3/09/24/a972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