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韩净综合报导)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高山案”开审以后,近日更多案件细节曝光。大陆媒体爆料指,涉案人李东哲,曾多次指派其手下用拉杆箱装满了钱来行贿揽储。
据大陆媒体报导,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与黑龙江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等“里应外合”,透过巨额贿赂、开户存款、转出占用等手段,将28亿余元巨额资金转出占用,造成8亿余元的巨额损失。
根据检方指控,2001年5月,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某应李东哲要求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并陆续存入大笔资金。
2001年7月, 李东哲指派其手下用拉杆箱装满了500万元钱向张某行贿,表示“感谢”张某,并让其继续增加存款额度。2003年初,李东哲再次向张某行贿200万元。
报导还称,李东哲在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还找到时任哈尔滨市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要求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事后,李东哲向其行贿40万美元。
大笔资金存入后,高山等人即采用偷换存款企业预留印鉴卡、伪造存款企业转账支票等手段,将巨额款项转出。据悉,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他人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0余笔28亿余元。
案发前,高山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到加拿大。2012年,高山在潜逃8年后回国,2013年9月29日,“高山案”在哈尔滨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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