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华尔街再闯祸 沃尔克规则艰难上路

【新唐人2013年12月12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本周,美国五大金融监管机构正式批准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将明确划定各大银行可以进行风险投资的范围,这意味着08年华尔街崩盘后的金融改革终于已经成型。

作为2010年《多德-弗兰克改革法案》(Dodd-Frank)的中心条款,沃尔克规则是由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提出,其意图非常明确,那就是防止华尔街再次将美国和世界经济拖下水。

依据沃尔克规则,大型银行的投资分部(Investment),私募基金分部(Private Equity)和自营交易分部(Proprietary Trading)必须与贷款分部完全分开,这就是说银行不能同时扮演咨询者和放贷者两个角色,利用自己的账户进行大规模风险投资。

沃尔克规则的原理来自于大萧条时期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 of 1933),这项法案规定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各有界限,不能合并,因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作用是向家庭和企业提供贷款,他们在经济危机时应该被政府挽救,而投资银行的作用是发放和交易证券,所以本身就应该承担投机带来的巨大风险。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实施半世纪以来,美国经济稳步增长,只有一家大型银行倒闭(1984年的伊利诺伊大陆银行)。进入90年代,这项法案逐渐被削弱,直到1999年被彻底废除。此后,美国各大银行开始相互吞并扩张,在投资中越来越铤而走险,再加上房产泡沫爆破,终于导致2008年华尔街崩盘,当时几乎所有大型银行都面临倒闭。

因此,金融改革支持者认为,如果能够追随《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精神,沃尔克规则将重新挽回商业和投资银行之间的分割和平衡,防止大型银行进行高风险投机交易,以此维护经济稳定。

可想而知的是,这项改革遭到华尔街利益集团的强力反对,他们做了大量游说工作,试图说服美国政府不要伤害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不过,美国金融监管机构显然认为这一系列改革都是为了华尔街银行好,因为再这样玩火必将自焚,而下一次政府救市(Bailout)可能就不会来得那么容易了。

尽管如此,沃尔克规则中也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比如银行依然可以进行证券交易,持有一定的股票和债券。此外,银行还可以继续利用信贷衍生品对冲风险(Hedging),这些都给华尔街银行一些回旋的余地。总体来说,沃尔克规则不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可能需要很多年才能发现它的作用,而它能不能存活那么久自然又成为了一个难以预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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