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互殴局长”辞职当律师:体制内没前途

【新唐人2014年1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凯欣综合报导)湖南衡阳司法局正副局长2011年在中共党委会上互殴一事,人们可能已经淡忘了。但近日大陆媒体报导说,事件中主人翁之一的廖曜中还是辞职当了律师。不过,他的一句“我自认在体制内没有多大发展前途”话引起外界的关注。

大陆媒体报导,2013年12月10日,衡阳市委组织部将廖曜中的人事关系转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标志他正式辞去公职。

廖曜中称,辞职后一是做学问,二是代人维权。日前,他加入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读博士后的中国社科院旁租下一套房子,每月3000多元人民币,跻身北漂行列。

廖曜中,1970年8月6日生,湖南衡南县人,现年44岁,曾任衡阳县副县长、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中国国际商会衡阳商会副会长,副处级官员。 2011年10月10日,衡阳市司法局召开中共党委会,时任局长万春生与副局长廖曜中在“进人”问题上发生争执。万春生为强迫廖曜中接受意见,大打出手。

一时间互殴风波传开。三年后,廖曜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年他和当时任局长的万春生互殴事件经媒体报导后,在网上炒开了,影响很不好,组织部的负责人就来找他们,撮合他俩握手言和。廖曜中起初是想握手言和的,但在签字时,他(万春生)改了两个字,那两个字很关键,本来是他向我道歉,但改完后变成我也向他道了歉,两个人抵消了,没有谁对谁错了。”

那为什么还辞职呢?廖曜中这样说:“我自认在体制内没有多大发展前途;我是学法律的,一次又一次想用上(法律知识),但周围的环境不允许;一部分领导不懂法或不依法。这就意味着,我在体制内呆下去意义不大,我也不想占着茅坑不拉屎。”

廖曜中声称在他25年的公职生涯中,感觉人格极端受到贬低,他是这样总结其官场感受的:“拉不下面子,送不了礼,书呆子一个。他说,一些事情想用上法律知识,环境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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