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连载】杨继绳《墓碑》(六十六)

【新唐人2014年2月6日讯】【导读】《墓碑》是一本记录中国六十年代饿死三千六百万人的大饥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华社经济记者、《炎黄月刊》副社长杨继绳。他花了十多年时间,查阅资料,访问经历大饥荒的人,收集了上千万字的资料数据,以翔实而丰富的资料记录了大饥荒饿死几千万人的史实,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谎言, 揭示了饿死人的根源是人祸而非天灾。《墓碑》获得二零一三年美国海耶克图书奖(The Hayek Prize)。作者说《墓碑》不仅是为纪念死去的三千六百万人的灵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这个悲剧的中共体制。

(接上期)

第十八章 公共食堂

公共食堂起于一九五八年夏秋之间,停于一九六一年夏,有的地方停得更早一些。公共食堂在中国大地保持了不到两年时间,但它带来的灾难和影响却远远超过了两年。公共食堂本来是人民公社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放在人民公社一章里介绍。但对于大饥荒来说,它具有直接意义,所以单辟一章。

一 消灭家庭

几千年来,家庭,这个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细胞,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生活单位,还是生育和教育下一代的单位。然而,在某些理想主义者看来,家庭是私有制最基本的社会基础,是实现共产主义或世界大同的障碍。所以,一些社会改革家主张消灭家庭。毛泽东等一批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年青时就深受这种理想的影响,接受了消灭家庭的思想。

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第四次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中,个人私有财产还存在,小集团还存在,家庭还存在。家庭是原始共产主义后期产生的,将来要消灭,有始有终。康有为的《大同书》就看到了这一点。家庭在历史上是个生产单位、消费单位、生下一代劳动力的单位,教育儿童的单位。现在工人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合作社中的农民也大都转变了,农民家庭一般为非生产单位,只有部分副业。至于机关、部队的家庭,更不生产什么东西,变成消费单位、生育劳动力后备并抚养成人的单位。……总之,将来家庭可能变成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我们许多同志对于这许多问题不敢去想,思想狭窄得很。”(注一)毛泽东此言一出,他的臣下们,不仅敢去想,也敢去做了。

当时的报纸说公共食堂是农村干部“自发”办起来的,实际上是当时那种政治形势上下互动,“轰”起来的。开始,个别地方办了不大的农忙食堂,上面立即总结,宣传,表扬,把它提到共产主义的高度,其它地方也就跟着一轰而起。

公共食堂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使毛泽东等领导人无限欣喜,他们似乎找到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途径。恩格斯早在一八四五年就提出了公共食堂的设想。他说:“我们拿做饭来说,在现在这种分散经济的情况下,每一个家庭都单独准备一份自己所必需的、分量又不多的饭菜,单独备有餐具,单独雇用厨师,单独在市场上、菜场里向肉商和面包商购买食品,这白白占据了多少地方、浪费了多少物品和劳动力!可以大胆设想,有了公共食堂和公共服务所,从事这工作的三分之二的人就会很容易地解放出来,而其余的三分之一也能够比现在更好、更专心完成自己的工作。”(注二)一九五八年夏秋以来,毛泽东多次赞扬公共食堂。他不仅有恩格斯的根据,还有中国古代的根据。十二月十日,在武昌会议上,毛泽东批印《三国志•魏志》中的张鲁传,供参加会议的人阅读。他对汉末张鲁所行的“五斗米道”中的“置义舍(免费住宅)、“置义米肉”(吃饭不要钱)、“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等等作法十分欣赏。他在批语中写道:“道路上的饭铺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食堂的先河。”“张鲁传值得一看。”(注三)

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九日和八月六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除了肯定河南的高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他听说河南的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后说:“上海的公共食堂只是卖饭,比起这里还不行。”他说,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才算彻底解放。他对公共食堂、托儿所等组织评价很高,称之为共产主义萌芽。周恩来参观结束时,工作人员请他题字留念,他毫不犹豫地写下了十九个大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注四)

刘少奇鼓吹公共食堂的一些言论,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中央主要领导人的思想。他在人民公社出现以前的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四日,在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中说:

毛主席讲三无,无政府,无国家,无家族,这将来会统统实行。毛主席讲过两次,家庭要消灭的。不知道你们对消灭家庭怎样理解?你们要座谈一下。当然家庭消灭不是现在的事情,而是将来的事情。在中国,康有为最早提出消灭家庭,他主张男女结婚不得超过一年,他说这样一来,六十年后就没有家族了,他是从消灭私有财产想的,他认为家庭占有私有财产,消灭了家庭就可以消灭私有财产。他说如果把妻子儿女作为私有就不能天下为公。因此,他主张消灭家庭。

毛主席讲,家庭是历史上产生的现象,也会消灭的……家庭在历史上的作用是生产单位、教育单位、消费单位,它的社会职能有这么多,现在家庭已不能成为物质生产单位了,物质生产的作用很小了,只剩下些家庭副业,但家庭还是消费单位。

现在社会上的劳动力有很大浪费。……现在家务是各个家庭操作的,家家做饭,家家洗衣,家家带小孩,家家补衣服、做鞋子……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应该使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因此,我有这么一个设想:要建立很多托儿所、公共食堂,办很多服务性行业。河南一个农业社,有五百多户人家,其中二百多户搞公共食堂,家庭不再做饭了,组织起来以后,出工人数增加了三分之一。从前二百多人做饭,现在只要四十人做饭,而且还吃得饱些,好些,还节省了粮食。最大的好处是二百人做饭变成了四十人做饭,把煮饭变成了集体的事业,变成为大生产,大经济。(注五)

后来,由于西方报纸批评中国共产党消灭家庭,中国的报刊上不再提消灭家庭,是为了“不给反动派留下口实”,但消灭私有制的口号一直没有停。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宣传机器,所有的教科书,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会议,无不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在干部考察和任用中,还把共产主义信仰是否坚定,当作一个重要条件。既然公共食堂和共产主义关系这么密切,不积极响应的干部是很少的。所以,公共食堂一轰而起,发展速度惊人。很多地方不到十天时间内,所有农民都加入了食堂。(注六)到一九五八年底,全国共办农村公共食堂三百四十多万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注七)连青海、宁夏这些西部边远省份,公共食堂也迅猛发展。据一九五八年十一月二十日《青海日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办起公共食堂九千八百多个,在公共食堂里就餐的有一百五十多万人,占全省农业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宁夏日报》一九五八年二十月六日报道,全自治区一百五十二个人民公社建立了九千七百四十八个公共食堂,在食堂吃饭的农户已有二十三点四八五二万户,占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点一五。建立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山区的公共食堂,总数在五千个左右。青海和宁夏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尚且如此,中原大地公共食堂发展更加迅猛。一九五八年十月公共食堂发展到顶峰。

实际上,消灭家庭以后,更有便于各级官员更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使极权社会达到极致。一九五九年七月,对四川省新繁县人民公社食堂的一份调查(注八)称,“人们在食堂一起吃饭,出工时间一致,保证了劳动时间。吃食堂以前,社员一天只能干七八小时的活,现在,平均每人每天劳动十小时”,“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食堂,把生产和生活的组织合而为一了,过去开会排活浪费时间,现在队长吃早饭时一宣布排工,碗盏一推,组长就带人出工。”“公共食堂成为对社员进行教育的阵地。饭前饭后给社员读报、组织收听广播,加强了对社员的共产主义教育”。这个调查报告,按照当时的主体舆论,列出了办食堂的多种好处,如节约劳动力;社员吃得饱,吃得好;等等,后来的事实证明都是假话,而这里摘引的加强了对社员的生活、行动和思想控制的内容,却是事实。给干部控制农民造成了方便,也是事实。

消灭了家庭的经济单位功能以后,使家庭失去了生产自救的能力,他们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向大自然索取食物,只能完全仰仗国家,吃喝完全依赖食堂。消灭了家庭的基本生活单位以后,就降低了家庭抗御饥荒的能力。家里没有锅灶,连烧一壶开水的条件也没有,更不用说弄点代食品充饥了。

二 大办食堂过程使农民家徒四壁

兴办公共食堂的过程是消灭家庭的过程,也是对农民掠夺的过程。农民家庭的灶拆了,锅、盆、碗、盏等炊具和桌椅板凳被公共食堂征用。粮食集中到食堂,柴草集中到食堂集,家畜、家禽也集中到食堂饲养。连社员挖的野菜也要交给食堂。除了公共食堂以外,家庭的烟囱不再冒烟。有些地方,农村干部手下留情,没有搞得这么彻底,社员家里还保留简单的锅灶,从食堂打回饭菜以后,再热一下。

在大办公共食堂同时,还大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办这些公益机构的物资都是从农民家庭里无偿征集的。房子是农民腾出来的。毛泽东的家乡湖南韶山公社“由于办食堂,集中住,房屋住乱了,变动面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原主不能回原屋,就是住在原屋的人也不能保障自己的所有权,家家户户不安心。”(注九)有些地方把分散的居民点拆除,集中建设“共产主义新村”。房子拆了,“新村”建不起来,只好打散家庭,男女分开居住。这是真正消灭了家庭。一九六一年刘少奇回家乡调查,跟随刘少奇的蹲点工作组写了一份材料中反映,宁乡县当时有八十四万人口,有住房七十多万间。大跃进中了三次拆房高潮,只剩下四十五万间,其中又有三万一千间被国家、集体无偿占用,社员可以居住的房子只有四十二万间。(注十)拆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村,还有一个目的是拆下陈砖当肥料。大搞“积肥运动”,主意打到农民的住房上。

当时的报纸宣传说,农民交出这些财产是自愿的,实际情况是,在收缴这些财产时,干部、民兵同时出动,挨家搜查,闹得鸡飞狗跳,有些地方还打人、捆人。即使有些地方农民自己交出来,也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的被迫行为。当时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消灭私有制、向共产主义进军的强大政治声势。

正是办了公共食堂,才使得农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被拆了房子的农民连“四壁”也没有。

四川省简阳解放公社解放管区的民主大队,是省委书记李井泉“蹲点”的地方。全大队有三百八十三户、一千五百三十七人,耕地面积一千八百六十四亩,共辖八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一个食堂。其中,“万乐食堂”和“万年食堂”是这些食堂中的佼佼者,不仅其规模大,设施好,而且声誉高,远近驰名。

这两个食堂都是一九五九年四、五月份利用社员原有的老屋改建的。据知情人员讲,建立万年食堂单是油漆房子的柱子、粉刷墙壁、做门窗等,就花去了一千多元(一个壮劳动力一天的劳动才两角多钱)。万乐食堂花的钱也是一千多元。万乐食堂的餐厅可容七、八百人坐在饭桌边吃饭;万年食堂的餐厅也可容下五六百人坐在饭桌边吃饭。两个食堂除了有用红绿油漆漆好的大餐厅以外,还有很多闲置的房间,它们都被挂上耀眼名目的牌子:“俱乐部”、“图书室”、“保管室”、“男来宾室”、“女来宾室”、“缝纫室”,以及“理发室”、“医疗室”、“托儿所”等等。房屋四周的墙壁上,绘上各种各样的花卉,设有各种各样的栏台,诸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台”、“诗歌台”、“社员五好评比台”、“团员评比台”、“毛主席著作学习台”,以及“创作台”、“来宾诗话、留言台”等等。客厅正中放置一张铺着花毯的长桌,上面摆着花瓶、热水瓶、书刊。客厅前的天池里,修建了一个五角形的花坛,种着美人蕉、凤仙花、兰草等花卉。大门上壁房顶列竖一排五彩旗竿十余根,中间最高一根是国旗竿,两翼分列的是彩旗竿。如果满插旗帜,从远处望去,煞像一个展览馆或大机关,绝不会想到它是一个集体食堂。

建这两个食堂所花的钱,都是由社员出的,每家每户四-五元;房子则是采取强迫与“说服”相结合的办法,把原有的几十家社员逼走后得来的。餐厅内的一百多张方桌、四百多根双人条凳,全是从各户社员家中强行搜来的。为了不让方桌和条凳的主人认出来,就用油漆刷上统一的颜色,掩下了它们的原来面目。食堂建成后,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有汉族的、少数民族的,有地方机关的、省级机关的,有学校的、工厂的、农村的,热闹了好长一段时间。食堂的招待员、炊事员,都穿统一制作的白色工作服,围镶嵌荷叶边的围腰。遇有参观者,他们便显示其最高的“本领”:主食做大米白饭、花卷、包子、馒头,菜肴则是各式各样的,让参观者尽吃,吃好吃饱。另一方面,广大社员这时连稀汤都喝不饱。(注十一)

收走了炊具,收走了桌椅,收走了粮食,收了牲畜和家禽,接着就收走自留地。农业集体化以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但是,留有很少的土地归社员家庭种植。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九日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在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应该允许社员有小块的自留地”。自留地每人拥有的数量“至多不超过全村每口人所有土地平均数的百分之五”。(注十二)在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公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与初级社规定的基本相同。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规定:“一般说,自留地可能在并社中变为集体经营”。(注十三)办了公共食堂以后,家里不做饭,种菜就没有必要;没有牲畜和家禽,也不需要种饲料。要办好食堂,必须建立蔬菜基地,大办养猪场,这就要占有社员的自留地。中共中央向全国推广的贵州省办食堂的经验中,明确提出“要办好食堂,社员的自留地势必要转交给食堂”。因此,凡是办公共食堂积极的地方,大都收回了农民的自留地。四川省最早收走了自留地,李井泉对他这一招十分得意。一九六零年二月十四日晚,他召集涪陵、内江、泸州、温江绵阳、南充地委书记座谈会上说:“去年我们在泸州地区下决心收回自留地是搞对头了,不然今年搞食堂还会要进行激烈的斗争。”(注十四)

收走了牲畜和家禽,收走了自留地,除了集体生产以外,家庭副业完全被消灭。在大饥荒面前,农民家庭毫无自救能力,只好坐以待毙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一九六零年十一月。十一月三 日,全国处于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刻,中共中央才明确规定:“应该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凡是已经把自留地全部收回的,应当拨出适当土地分给社员,做为自留地。今后不得将自留地收归公有,也不得任意调换社员的自留地。”这个规定还是坚持自留地不得超过人均土地的百分之五。(注十五)但此时已到冬天,农民得到的自留地不能很快解决饥饿问题。

注解:

[注一] 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四),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九五八-一九六零),第三十九页。

[注二] 恩格斯:《在爱北斐特的演说》,一八四五年二月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共产主义社会》,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八年八月,第七十九页。

[注三] 毛泽东:《为印发“张鲁传”写的批语》,一九五八年十二月七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六二七页。

[注四] 康健:《辉煌的幻灭——人民公社警示录》,中国社会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第一五三-一六零页。

[注五] 刘少奇:《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人民出版社资料室编《批判材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一九五八年六月-一九六七年七月》,人民出版社资料室,一九六七年九月十日。

[注六] 中共榆中县委书记雷秉让:《食堂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一年五月,中共甘肃省委收文:甘收(六一)二一六九七号。

[注七] 罗平汉:《大锅饭——公共食堂始末》,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二零零一年,第三十一页。

[注八] 《关于新繁县人民公社食堂的调查》,一九五九年七月三日。

[注九] 胡乔木等:《关于在韶山公社解决食堂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一年四月十日。

[注十] 张步真:《渴望真话——刘少奇在一九六一》,珠海,珠海出版社,一九九八年,第一四零页。

[注十一] 惠文:《困难时期农村整社记实》,观察网:大饥荒档案。

[注十二] 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央党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第三二六页。

[注十三] 同上,第四九五页。

[注十四] 《井泉同志召集涪陵、内江、泸州、温江、绵阳、南充地委书记座谈会纪要》,一九六零年二月十四日晚。

[注十五] 《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三日 。黄道霞等主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央党史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第六一四-六一五页。

(待续)

作者授权发表,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