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观察:美高院取消个人捐款上限

【新唐人2014年04月04日讯】本周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竞选经费一案做出了关键判决,宣布个人对候选人、政党及政治团体的捐款上限违宪,因此予以废除。这意味着,从今年的中期选举开始,个人捐款将会对美国的选举产生更深的影响,来看《华府观察》雪莉的分析报导。

在此之前,美国选举法案规定,个人在两年内不得向所有候选人捐献超过48600美元,向所有竞选机构不得超过123,200美元,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地方选举被大笔金钱左右,避免候选人走向腐败,并恢复公众对民主选举系统的信心。

但在周三这项5比4的判决中,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带领的保守派大法官们认为,竞选捐款是表达政治言论的一种方式,所以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保护,不应受到限制。

此外,罗伯茨也并不觉得,增设捐款上限就能够预防腐败。他认为,个人向单一候选人,只能捐献2600美元的上限依然存在,可以成为约束竞选捐款的主要手段。

另一位保守派大法官托马斯支持了罗伯茨的观点,不过他在分开的意见书中写道,最高法院应该把所有的捐款上限都废除。

在反对派一边,四位自由派大法官则认为,这项判决会打开一座闸门,使金钱洪水般的涌入选举,从而对美国民主产生极坏的影响。

大法官布雷耶表示,个人虽然只能向单一候选人捐献2600美元,但对政党和竞选机构的捐款已经不受限制。这在方便有钱人的同时,会使普通选民的力量更加弱小。

其实,这并不是联邦最高法院第一次做出削弱选举法案的判决。1976年,该院判定,企业可以被看作是独立个体,因此享有言论自由和向候选人捐款的权利。2010年,该院又判定企业、工会和政治行动委员会为候选人做广告的花费可以无限。

从政治角度来说,周三的判决使两大政党同时获益,因为从此之后,两党在筹款时会更加得心应手,不必担心法律障碍。其次,富豪和特殊利益集团也可以将这次判决看作是利好,现在他们甚至可以提出向某党派的每一位候选人都捐助上限。

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是否还能够保证选举公平,我们也将持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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