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与特警对峙被击毙 目击者称不应开枪

【新唐人2014年5月20日讯】5月15日,大陆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此事在目击中引发争议。目击者称,不应该开枪。

据大陆媒体报导,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当天14时15分,罗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货车在罗坎街上冲撞赶集群众,已造成3名群众受伤。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经对该名男子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有效制止了犯罪行为,避免了更多无辜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昭通市公安局对有效保护人民群众,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

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

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

随后,镇雄官方表示,已了解到部分群众反映当时情况并不危险、没必要打死该男子的意见,但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具体结论要以当地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

报导指,罗坎镇的现场上百名目击群众联名表示,方九书被击毙前并未“蓄意伤害赶集群众”,他向试图控制其行为的特警挥舞了一下马刀后即放下,没有用刀攻击任何人,然后发动货车试图慢速离开,而且他被枪击前并没有开车撞人。在此情况下,警察仍开枪把他打死。

事件回顾

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5月18日,其妻周训娥介绍,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

2013年4月1日,方九书用货车堵住交通,阻拦电网施工,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方九书30天,其兄方九成被关了15天。

今年5月14日下午,方九书电话方九成,约次日趁赶集日人多到镇政府反映情况

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

报导说,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不应该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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