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十月已进入中旬,已持续十多天的香港的“雨伞运动”还在进行中,年轻学生的坚持,各界人士的援助,全球媒体的追踪……只要有渠道去关注实况报导,就会看到这些身在特区的同胞们与大陆的中国人完全不同的心态和追求。而面对强制清场、暴力搅局、政府漠然……参与运动的香港人表现出的团结和不屈服,令人感动的同时也引人深思:时间愈拖愈久,究竟怎么办才好?
“雨伞运动”现场,“反占中”的特务、黑帮各种恶劣表现对抗留守民众,企图以冲突搅乱局面,激化矛盾。港府与中共国安策划,使用毒计,日花千万雇凶施暴,围攻、恐吓、辱骂、殴打……未能动摇港人争取真普选,反而激起更多香港各界人士支持占中,有良知的警察也开始觉醒暗中保护占中学生和民众。
其实,用暴力流氓手段对付自己的人民是中共的一贯伎俩。回归后的香港毫无遮掩的向中国大陆展现出自由社会和集权统治的区别,这是中共不想看到也根本承受不起的。而且香港是个特殊的地方,资讯发达,媒体开放,没有经过几十年党文化洗脑的香港人敢想、敢说、敢干。所以一直以来,中共直接的暴力流氓手段在这里无法施展,于是它换用更隐晦却同样恶毒的方式企图控制这块土地,除了不给原本说好“一国两制”的香港真普选,当年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也是很好的说明。
1989年中国“六四”期间,香港百万市民走上街头支持学生的民主运动,中共恐惧香港成为所谓“颠覆基地”,在当时起草的香港基本法草案中加进一条规定“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以立法反颠覆(即第二十三条)”。因遭到当时香港各界和英国的强烈反对,北京公开表示对其立法暂时搁置,以保证政权顺利交接。
1999年7月江泽民开始镇压法轮功,在大陆迫害严重,对香港却无计可施。为禁止迫害真相广泛传播,江泽民觉的还得靠强行立法来控制香港,于是又搬出“二十三条”。因为其条文特征包括 “在大陆内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分组织在香港随时可以被取缔,港府无须任何独立调查”“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随时进入民宅搜索、拘捕,无需证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证据”等等内容,一旦立法成功,江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香港镇压法轮功。
“二十三条”问题引起香港、台湾乃至全球各界极大关注,为加强对其严重性的认识,人们搞各种活动,成立各种联盟,阐述二十三条的危害,呼吁公众反对立法。终于在2003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国6周年之际,超过50万香港市民在烈日下走上街头,游行反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抗议港府执意推动立法,并且要求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二十三条”立法最终没有通过,江泽民的阴谋没有得逞。
十几年来,虽然在香港已废除了恶法,而且换了特首,就连中央也换了最高统治者。然而大陆的中国人可以看到,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依然持续。而香港人也都了解,自主权回归后,原来没有的东西,比如“真普选”,现在还是没有;而原来有的东西,比如“人权”“法制”,现在也将要没有了。
即使“雨伞运动”让港府真正妥协下来,该下台的下台,该查处的查处,过后香港特区还是中共统治下的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即使港人真的自己选了特首,难道就不会再有从“祖国大陆”过来骚乱的其他局面发生吗?可见砍掉枝枝杈杈还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连根拔起主干–解体中共,才是香港乃至整个中国未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