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句公道话 陆少校军官两度蒙冤狱 

【新唐人2014年11月17日讯】原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王有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并讲清法轮功真相而遭到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先后两次被非法抓捕,共计判刑16年之久。

原本身体健康、朝气蓬勃的王有江,在第一次被冤判十年有期徒刑入狱期间,因遭受酷刑折磨导致患上“强直性脊柱炎”。出狱仅仅一年多,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又再次身陷囹圄,被非法判刑六年。自从王有江被警方绑架后,他的家人一直要求探视他却被当局非法阻止。直到两年零三个月后,他的老父亲才获准去兰州监狱探视已被判刑入狱的儿子,父子俩的见面通话时间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

据明慧网报导,王有江原是兰州军区通讯部队少校军官。曾先后在兰州军区通信总站和兰州军区二十七分部工作。一九九八年大年三十,王有江有缘走入法轮大法修炼,法轮大法的神奇与超常使他感到身心受益,深深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返本归真的路。从那时候起,王有江时时处处以宇宙的法理“真、善、忍”为衡量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踏实能干,技术精湛,受到同事及领导的一致好评。他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所体现出来的优秀的品质和卓越的才能,令所有认识他的人无不叹服。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无私、正直刚毅的青年军官,却因为要坚守对真、善、忍的信仰,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而一再遭到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

第一次被迫害 狱中患上强直性脊柱炎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江泽民邪恶集团发起迫害法轮大法的运动,王有江心怀善念,数次进京为说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并因此而多次遭警察绑架与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元月六日,因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王有江被兰州市公安局一处警察绑架,同时抄走了数台复印机、电脑、大量耗材和资金。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未经公开审理,在榆中市秘密开庭,非法判王有江十年重刑。

王有江被绑架后,二零零一年元月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兰州西果园看守所四队四号。期间遭恶警拳打脚踢,被迫长时间做奴工,不许睡觉,关小号,惨遭酷刑迫害,历尽魔难,身体严重受损。当他转入兰州西固寺儿沟看守所时已无法站立。

被冤判入狱后,狱警为了“转化”王有江对他采用了各种极其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摧残。2004年5月,他的身体突然出现严重病变:脊椎重度变形弯曲,造成身体萎缩,下肢血液不流畅,冰冷、膝关节无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后,手若不抓依托物,就会立刻栽倒,腿脚也不听使唤,每挪一步痛如刀绞,时刻承受着抽筋剔骨般的疼痛。

2004年年底,他的双手开始麻木,伴随手无力,甚至连吃饭的筷子,喝水的杯子都拿不住了。颈椎僵直,头也无法自如转动,医生诊断的是“强直性脊柱炎”,这是一种目前医学界尚无法医治的疑难顽症,此病十患九瘫,终身无治,称为不死的癌症。原本风华正茂的王有江,在长期遭受酷刑迫害下,他已骨瘦如柴,生命垂危,然而他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从未改变。

二零零八年八月,监狱又以“奥运”为借口迫害狱中法轮功学员,王有江两次被关进小号,一次十五天,并且半年不让家属接见。因长期绝食与各种刑罚折磨,王有江的身体极度虚弱,被送到兰州监狱医院,但稍一好转就又被关回监狱。

王有江的父亲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来探视儿子,却又一次被拒绝。五监区教导员肖斌说:“刑事犯可以,法轮功不行,王有江更不行,因为他不“转化”(即放弃信仰)。”

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王有江从十年的非人折磨中闯了过来,结束了炼狱般的苦难历程回到永登,终于和父母家人团聚了。由于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王有江出狱后仍然行走缓慢,颈部僵硬背部弯曲,很长时间手握物品颤抖不止,身体虚弱。但是出狱后的王有江乐观豁达,坚修大法的心愈加坚定。通过不断的修炼法轮功,王有江的身体神奇般开始恢复。

遭当局构陷 王有江再次身陷囹圄

二零一二年六月,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的王有江来到兰州。六月二十八日他到法轮功学员陈洁的住处拜访时,兰州市城关区分局国保大队的陈志凯突然带领二十多人来到陈洁的出租房前,砸碎玻璃,强行打开门一拥而进,冲上来将王有江两个胳膊拧住猛地将他往地下摁,压的王有江几乎当场窒息。陈淑娴、陈洁姐妹对警察说:“这是一个残疾人!你们这样对他,出了问题你们负责任吗?”这些人才稍微松开一下,让他喘过气来。随后,恶警将他们三人劫持到兰州市城关分局国保大队非法审讯。

之后,城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方式索取所谓证据,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多,到七月二日晚七时多,王有江一直被城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捆在“老虎凳”上折磨。在历时四天三夜刑讯逼供中,审讯的人四人一组,两三个小时换一次。警察还用“熬鹰”酷刑, 不让他睡觉、休息,并用强光灯照射、热烤王有江的脸部和双眼,导致从未有过高血压病史的他从此血压居高不下,被送大沙坪新桥医院住院75天(甘肃省兰州市大砂坪劳改监狱医院)。

二零一二年十月底,王有江接到兰州市城关区法院的起诉书,中共欲非法开庭。他从看守所带出消息,希望关心他的亲朋好友为他聘请律师,家人委托北京律师为王有江做无罪辩护,当律师要接见当事人时,看守所以各种理由拒绝律师接见。同时遭到兰州市城关区公检法机构设难阻止,拒绝律师介入此案。十一月二十四日(双休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刑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致使王有江的家人无法参加旁听,非法剥夺王有江的合法权益。

庭审时,公诉人和法官一直追问王有江是否参与当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一次喷涂行动,法官一再打断王有江的自我辩护发言,草草结束了庭审。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王有江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六年,之后又被关押进兰州监狱第五监区。

在此期间,他的家人对看守所内情况及案件进展一无所知,也不被允许探视,一年半的时间里,家人数次奔波往返于法律机关和城关区法院,国保大队、公安局、城关区法院、检察院,不断的打电话询问案情,但屡遭他们的阻挠与欺骗,无理刁难。

自王有江这次被绑架,他的父母一直不被允许与儿子见面。直到二零一四年十月中旬,王有江的老父亲才被允许到兰州监狱探望儿子。

王有江在与父亲通话时,狱警在他身边不时的走动。三分钟的时间,他的父亲没机会多说什么,一询问到敏感话题时,王有江暗暗摆手,示意不要说了。

明慧网报导称,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真善忍”是普世的道德原则,人们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去做好人,于国家,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面对中共无端的诬蔑和迫害,在没有任何言论渠道的情况下,王有江等法轮功学员向社会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揭露中共栽赃陷害,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合法,都是在行使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家人聘请律师为当事人王有江作辩护,是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利,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与义务。法轮功学员反迫害,维护着他们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为每一位中国人争取应有的权利,却遭受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

“人不治,天必治”。朗朗乾坤、神目如电,是非善恶岂能无报?如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等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控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这些元凶将很快面临人间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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