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周永康除党籍公报措辞严厉 远超薄熙来

【新唐人2014年12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报导)12月6日,中共党媒《新华网》证实发布了开除周永康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公告。外界观察家发现,对比之前薄熙来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的公告,党媒对周永康一案的公报措辞明显严厉很多,分析指这或许意味着周永康将被判处死刑。

据《新华网》公报,周永康涉及到受贿、滥用职权、泄露国家机密、通奸等罪名,此外还发现了其他的犯罪线索。公报对周永康的犯罪行为两次提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一次提到“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对周永康一案的定性,公报称其“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并指其“极大损害”中共形象,“影响极其恶劣。”

观察家注意到,对比此前薄熙来被“双开”的官方公报,周永康公报的措辞明显更加严厉。在薄熙来公报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出现一次,而周永康公报中出现了三次;对薄熙来的淫乱,公报称其“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而周永康公报的用词是“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性质明显更为严重;对薄熙来案的后果,公报称其在国内外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而对周永康案的描述,使用的是“影响极其恶劣”。

更为重要的是,在周永康案的公报中,出现了“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这样的话语,这是薄熙来一案的公报中没有的,也是徐才厚一案的公报中没有的。有评论认为,这是含蓄暗示着周永康一案可能涉及到“反党”及“路线”问题,换言之,涉及到谋反政变问题。

海外时政评论人士金镇涛表示,在中共的党文化系统里,重大案件的官方公报向来是斟字酌句,有着严格的审查程序。从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的公报内容看,无论涉及到的罪名,还是对其罪行“定性”的措辞,其严厉程度已经远远超过当初双开薄熙来的公报。薄熙来最终被处以无期徒刑,按照体制内众所周知的“对等原则”,周永康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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