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聂树斌律师:行刑日期存重大差错

【新唐人2015年04月30日讯】4月28号下午,山东高院就复查聂树斌案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代表意见。聂树斌的两名代理律师提交多项证据声称,聂树斌行刑日期存在重大差错。代理律师告诉本台记者,他将会公布聂树斌的行刑照片,其中清晰显示是下雪天。而气象局显示官方所称的行刑日期当天气温是26度。山东省高院5月底将就案件复查作出判决。

案卷显示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号期为1995年4月27号,根据石家庄市气象局气象资料,当天的气温为25.8摄氏度﹔但执行枪决的照片显示,聂树斌当时身着羽绒服跪在雪地中,现场人员也都穿着冬衣。气象资料显示,1995年4月至1996年2月间,只在1月13号至2月16号有过两次降雪。因此代理律师认为,聂树斌实际行刑号期是1996年1月13号以后,不会是案卷显示的1995年4月27号。

对此,原办案法院河北高法的回应是:刑场照片里的不是雪,是河沙。聂树斌案代理律师之一、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武,4月29号对《新唐人》表示,可以肯定地上不是沙子,而是雪。

聂树斌案代理律师、山东晨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光武:“我历来主张实事求是,二十年前的案子,我们不能要求它完全正确,我们要允许别人犯错误,要理解包容别人犯错误,但是我们不能理解和包容用更大的错误来掩盖原来的错误。它那个肯定不是沙子,是雪。任何人都能确定。”

陈光武说,他会找一个适当的时间来公布这张照片。

在听证会上,聂树斌亲笔书写的上诉状首次曝光,签署日期为1995年5月13日,竟是官方所称的聂树斌执行死刑的十余天后。经过山东高院聂案合议庭鉴定,证明上诉状签名是聂树斌本人所签。

陈光武曾经认为落款日期可能是笔误。但是现在他认为基本可以排除笔误。

陈光武:“他的笔误如果是书写阿拉伯数字12345字码,容易笔误,把5写成4,把4写成5,他上诉状写的是大写的伍,不是小写的5。一般情况下还是不会错的。”

陈光武指出,4月27号连判决都没送达,所以死刑执行命令造假,所谓的“验明正身”也造假。陈光武还告诉《新唐人》,执行死刑原始文件显示没有院长签字。

陈光武:“验明正身的造假太敏感了,不好说多。我只能说如果执行时间是假的,那么当年4月27日所有执行的文书都是假的。因为当时没有执行,你哪来的验明正身啊?”

实际上,两年前,当聂树斌案在大陆网路上被网友热烈讨论的时候,就有网民发博客称,聂树斌被处死,是因为他的血型吻合了需要换肾的中共外交部高官章含之的血型。近年随着死囚器官利益链和活摘良心犯器官的黑幕曝光,聂树斌是被“按需杀人”的流言传的沸沸扬扬。

陈光武认为这些传言有一定道理,但是事情太敏感,他表示不好多说。

陈光武:“现在不好说。但是网上不是传的一点道理也没有。我也发表过这方面的微博。但是现在不能说的太具体。因为时机还不成熟。各方面还都非常敏感。”

章含之的女儿、中国互动媒体集团CEO洪晃今年1月在南都周刊发表题为《受虐者的狂欢》一文,对网上传言回应称,“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

但是随着证据显示,聂树斌的真实执行时间可能是96年1月之后,外界认为洪晃的结论已然被颠覆。

洪晃在文章中披露,章含之及其家属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因为他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很恐怖。她写道:“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采访编辑/秦雪 后制/肖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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