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配偶必须同姓 高院裁定符合宪法

【新唐人2015年12月16日讯】日本最高裁判所周三裁决,19世纪以来要求配偶采用相同姓氏的民法符合宪法,裁判所同时判决“女性离婚后半年内禁止再婚”的民法违反宪法。对此,东京居民反应不一。

在日本,“夫妇姓氏统一”以及“女性离婚后半年内禁止再婚”这两条民法,一百多年来一直存在争议,以至于在东京和冈山县引起民事起诉。

周三,日本最高裁判所维持原判,要求夫妇使用相同的姓氏。

现代日本社会中,夫妇同姓的意识越来越淡薄,一部分年轻人不坚持同姓,但中老年人习惯了夫妇同姓, 但也不是都坚持大家都必须这样。

政客之间也有争议,反对者认为,夫妇不同姓氏会破坏家庭关系。

对于最高裁判所的裁决,公众意见不一。

大学生村田圭介:“从个人角度来看,我觉得姓氏应该统一,否则不会感到我和那个人结婚了。”

公司员工田中美雪:“现在不像过去,嫁人后就留在那个家里。这是个性化的时代,所以我希望朝这个方向走。”

日本最高裁判所同时裁决,女性离婚后半年内禁止再婚的民法违宪。这项法律始于明治时代,旨在避免由于妇女离婚后很快再婚,出生的孩子存在归属纠纷,但出现基因鉴定法以后,这个限制就没有必要了。

新唐人记者尚鄯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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