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2月29日讯】星期一,东京电力公司的3名前高管,因为2011年3月份发生的福岛核泄漏事故,被东京检方以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3人被控过失致死、致伤罪。
东京检方以涉嫌职务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和受伤的罪名,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控告。
这是福岛核事故后,第一起追究责任的刑事诉讼案。
被起诉的3名东电前高管分别是:前会长胜俣恒久,负责核电业务的前副社长武藤荣,以及负责与政府联络的前副社长武黑一郎。
检方认为,这3名前高管,在事故发生前已经预见到,大规模海啸可能导致核电厂严重事故,但并没有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了核电厂发生氢气爆炸,致使13名东电工作人员和日本自卫队员受伤,并导致核电站附近一家医院的44名患者被迫疏散,后来因为病情恶化而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导,3名被起诉的高管,否认对核事故负有责任,他们将在审理中做无罪辩护。
新唐人记者李贝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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