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9月30日讯】9月30日上午,有“广东首虎”之称的广东前省常委、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的受贿案,在广西南宁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判决书指,万庆良于2000至2014年间,先后利用其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揭阳市长、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主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以及职权及地位而形成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折合1.11亿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万庆良,汉族,1964年2月出生,今年52岁,广东五华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14年6月27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日后,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万庆良领导职务。
2014年10月9日,中纪委通报,对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10月23日,中共四中全会确认,开除万庆良党籍。
2015年12月25日,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万庆良被控受贿1亿1,125万余元人民币。
万庆良是中共十八大后广东落马的首个省部级高官,被媒体称为“广东首虎”、“华南虎”。
(记者张莉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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