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裔母亲打儿 夫妻半年不得近子女

【新唐人2016年10月05日讯】纽约布碌仑一位福州妇女上周四(9月29日)因为10岁的大儿子不听话,就打了孩子两下,结果警察不单把她的大儿子带走,小儿子也一并带走,全部送交儿童收养机构,并告夫妻俩“虐待儿童”罪一起逮捕。

这名妇女的儿子被打后,在上学时被学校老师发现身上的伤痕,老师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举报了这个情况后,警察当天就到这位妇女的家中,把两个儿子带走交收养机构,并控告这对夫妻。

夫妇俩不但要上庭听候法官发落,而且夫妻双双还收到禁止令,6个月不准靠近(探视)两个孩子。

10月3日,郑氏夫妇到美东联成公所求助,询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拿回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说,该案虽然是母亲动手打孩子,可是父亲当时在家里,没有阻止打人行为,所以父亲也要承担责任。夫妻俩都收到禁止令,6个月内不得接近孩子,说明情况比较严重了。

他建议郑氏夫妇,尽快找条件好的近亲,例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如果他们有地方可以收养、有时间照顾孩子,可以向儿童局争取近亲寄养,别等到儿童局安排外国人家庭收养孩子,那时家长和孩子的处境更被动,“但也不容易,这要看法官与儿童局的决定,关键是确保孩子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成长。”

在布碌崙的华人社区新移民群体中,不时发生一些华裔孩子在家中遭到家长打骂而引来市儿童局介入的事件,其中以福州移民家庭为大多数。

赵文笙说,尤其是那些年幼时被送回中国大陆抚养的返美儿童,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缺乏父母的陪伴和引导,返美后往往不服父母管教,感情疏远,“比较不听话,父母感到很难管教这些返美儿童,气急之下动手打孩子,这种情况很多。”

在中国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的方式之一,所谓“不打不成器”,但是美国的法律不允许“以棍棒教育小孩”,更不能把孩子打得伤痕累累,一旦发现,父母几乎毫无例外地会被举报虐待儿童。

赵文笙说,类似的事件总是时有发生,所以华裔家长来到美国后一定要“入乡随俗”,“要明白美国的法律,切不可打孩子,如此不仅家长触犯了法律,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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