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三反”是中共“文化大革命”当中大规模杀戮思想犯、言论犯的一个政治运动。学者估计,运动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应在十万以上。各方资料显示,周恩来发动、主导了“一打三反”运动,并把北京市树立成这个运动的“样板”。
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2月5日发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和《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三份文件合而为一,便成了“一打三反”运动。
这个所谓“一打三反”真正的主旨不在“三反”,而在于“一打”。因为“三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属经济范围,最多是刑事犯罪, “反铺张浪费”,更是工作作风问题,连犯罪也谈不上。而“一打”才是政治问题,是怕危及政权的核心要害。
中国大陆当代史专家丁抒在《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一文中表示,中共以思想言论定为反革命犯,加以逮捕、关押、屠杀,并非始于“文化革命”。但是,就杀戮思想犯、言论犯的规模而言,“一打三反”运动是中共自1949年至1970年执政二十多年间最大的一次。
“一打三反”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国家机器正式登台,动用公检法机关,全国几乎同时进行的一次“依法”处置政治犯的运动。“一打三反”的目标集中于文革以来新生的“反革命分子”,其中很大的比例是中共执政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人。
作家张郎郎在该运动中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有期徒刑。他表示,该运动被杀的大都是知识分子。与1966年“红八月”运动不同,“红八月”由出身决定人的命运,而“一打三反”则是不管出身,只要你有“反动”的思想,就可以处死。
“一打三反”运动或致逾十万人非正常死亡
为了在短期内杀人够多,产生震慑效果,中共中央把原本属于最高法院的死刑审核权下放到省一级,省一级只要把杀人人数报到中央备案即可。但有些省份又将此进一步下放,一直放到县一级都有权力宣布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的一律立即执行。杀人变成了达成数字的任务。
该运动在北京于1970年底结束,其它地区结束的时间则晚得多。中共官方没有发表该运动总共镇压了多少人。
已故的文革学者王年一先生在《大动乱的年代》中提供了相关数据:“据统计,1970年2月到11月共十个月挖出了‘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184万多名,捕了28.48万多名,杀了数以千计的人。”
关于这些数据的出处,海外文革学者王友琴女士在《顾文选的故事》中评述说:“该书没有提供数字出处。问及该书作者,他说书中这类数字都是中共中央文件上抄下来的。但是普通人看不到这些文件。”
不过王友琴女士质疑这些数据,尤其是死刑数。王友琴写道:“既然是政权机构所做,应该有一个文字记录。不管定死罪的标准是什么,杀了多少个人应该至少有记录在案。王年一的书中竟然只能用‘数以千计’这样一个对死刑判决来说是太含糊的数字。另外,‘数以千计’在数量级上也离开实际情况很远。从各地都大批枪毙人的密度来看,全国被枪毙的人的数字不可能只是数千。”
王友琴女士质疑这个“死刑”数字的依据之一,是五十年代初“镇反”运动时,中央(实际是毛泽东讲话中)给各地规定的“杀人指标”。当年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中指出:“各地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在农村中,一般应不超过人口的1‰;在城市中以0.5‰为宜;对党政军及文教、工商、宗教及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内部清理出来的应判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一般以处决十分之一二为原则。”
文革研究者王锐分析称,照当时中国人口官方数字以6亿人计,农村4亿多,城市近2亿人计算,按“镇反”杀人指标,起码有数十万之多。由于这个“一打三反”运动的高潮仅有10个月左右就突然中止转向,不像1950年代初那次“镇反”搞了近3年。不过,“一打三反”运动当年实际处决数达数万人之多是真实的。
丁抒在《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记实》一文中细述大陆各地“一打三反”运动杀戮情况。文章认为,“一打三反”中至少有二百万人受迫害;就全国而言,在“一打三反”运动中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应在十万以上。
周恩来发动并主导“一打三反”运动
文革研究者王锐研究发现,这场对国人危害甚烈的“一打三反”运动是当时实际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周恩来发动并主导的,周恩来要负主要责任。
王锐在《周恩来与“一打三反”运动》一文中表示,各方资料显示,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是周恩来的意思并亲自主导。
中共官方出版的《周恩来年谱》1970年1月30日记载:“1月30日将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讨论修改稿报送毛泽东、林彪,并提出‘我们几经讨论,认为现在需要发这样一个指示,给在备战动员中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以打击。’毛泽东批‘照办’。三十一日,《指示》发出。”
这个记载显示,这份中共中央的《指示》,是周恩来主持相关会议“几经讨论”后,送交毛泽东批示的。这份至关重要的、令数百万人蒙冤、数十万人被捕入狱,数万人被处决的中共中央《指示》,从起草,到主持中共政治局“几经讨论”,再到报送毛泽东批示,都是周恩来一手操办的。
《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对这场运动提出了6条要求。其中,第2款规定了“打击的重点是现行反革命分子”;第3款是规定打击手段是关、管、杀,尤其强调“对于那些⋯⋯反革命分子,要坚决杀掉”,为日后的大规模处决行动,开了绿灯;第4款是规定“杀判时要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宣判,立即执行”,这是文革中以及其后数十年间普遍实行的对罪犯搞“公判大会”、“游街示众”的由来和政策依据;第5款是将杀人许可权重新交与地方,中央仅是“备案”,这是1960年代中共中央收回“死刑”判决权以来最重大的变动。
周恩来对“一打三反”运动多次督促和指示
王锐研究《周恩来年谱》还发现,周恩来主持开展了全国范围大规模的“一打三反”运动,在“打击反革命”运动全面铺开后,他还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运动进展情况有过多次检查、督促,并作过一系列明确指示。甚至在研究解决北方7省煤炭产量下降这种纯生产性问题时,也硬要将之与“一打三反”联系起来。而且,周恩来搞这场“打击反革命”运动发动之初,就把北京市树立成这个运动的“样板”。
中共中央《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是1970年1月30日发出的,但中共中央内部及相关部门的酝酿准备要早一些,内定为全国“样板”的北京市,早在中共中央文件发出之前就已经动手执行了。
研究显示,在该文件发出三天前的1970年1月27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已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召开了一个号称10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处决了包括“文革思想者”马正秀、王佩英在内的19人。
而此前的1月9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就以《通知》名义向各单位下发了包括遇罗克在内的20人“处决名单”。
北京第一次“公判大会”处决后,不到半个月的2月11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发出当年第二份类似《通知》,公布了包括“北大才子”顾文选、沈元,以及张郎郎、闻佳等在内的55人“罪行”名单。
之后的3月5日,这份名单中的顾文选等18人,加上遇罗克共19人,同样在北京工人体育场10万人“公判大会”后被处决。同一天,闻佳被北京市西城区公法军管会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一个多月后的4月18日,这份名单上的“北大才子”沈元等一批人被处决。
不到三个月时间,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就如此高密度,强态势地开展宣判处决行动,显然是周恩来主持的中央要以北京市作为全国“打击反革命运动”的“样板”,给各省、市、自治区当局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做出示范。规模和范围空前的“一打三反”运动,很快在全国开展起来,各地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抓人和处决浪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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