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6月02日讯】中国冤假错案连连不断。日前,中共最高检察院对国家赔偿冤案事主的赔偿,做出每天赔偿两百五十多元的新标准。那么,中共为什么要出台赔偿新标准?历次运动造成的冤案用赔偿又能解决吗?
5月31号,中共最高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赔偿标准,即当事人每坐一天冤狱,可获赔258.89元。官方宣称,这个赔偿标准是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从6月1号开始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此前中共在1995年颁布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在近年的冤案中,福建省念斌坐冤狱八年,获赔119万元﹔海南省陈满冤案坐牢21年,获赔275万元﹔内蒙古呼格吉勒图21年前被冤判死刑,只获赔205万元﹔而河北石家庄聂树斌冤死案,其父母则获赔268万余元。
旅居美国的中国著名法学家、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程干远:“搞笑话了,国家赔偿绝对不会搞个平均工资的,它讲的赔偿仅仅是说把人关了,失去自由了它就赔偿,这个概念不是国家赔偿的一个完整的法律概念。冤假错案也不是这么赔偿的,坐牢还有精神损失,还有其他的损失,附加的损失,实际上反而说明他们对于国家赔偿采取一种掩耳盗铃的办法。”
旅居美国的中国著名法学家、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程干远表示,中国冤狱太多了,中共怕人家追诉,因此像征性的表个态,让你没法提出更多的赔偿要求。
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共曾出台一系列法规及政策,就之前的冤假错案搞过大规模的所谓平反活动,根据中共官方资料,文化大革命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仅国家机关干部被立案审查的,就占当时国家干部人数的17.5%,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地方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被立案审查的高达75%。
资料还显示,共复查的24万1千余件被判处所谓的反革命案件中,已纠正十三万余件。普通刑事案件达五十七万余件,纠正冤假错案三十五万多件。
另外,中共对30年代、40年代的肃反扩大化问题、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等,也进行了复查和纠正。
据1989年6月1号《人民日报》的文章说,自1978年以来,全国共平反达三百多万件案件。此文可以说是为平反包括刘少奇在内的冤假错案,立碑着传。
不过,就在这篇文章发表后的第3天,中共军队就开着坦克端着冲锋枪屠杀请愿的学生和市民,制造震惊中外的六四冤案。
十年后,身为中共党魁的江泽民又下令,对全国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进行迫害。
为什么中共不断的平反又再不断的制造冤案呢?
旅美时事评论员蓝述:“因为中共所有的法律、规定、条文等等,它制定的目标不是想建立一个公平的法治社会,它唯一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持它的统治,当然,在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里面,就会有这些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几十年来都是一样。这是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旅美时事评论员蓝述表示,正常的西方民主社会的国家赔偿,是要维护政府信誉,而中共拿平均工资式的赔偿,完全是一种推卸逃避责任式的赔偿。
程干远:“从毛泽东时代开始那个冤假错案多少?死的人多少?从土改、镇反杀错的人太多了,这些人都是无辜的,它赔偿什么?对工资都是不补偿的,就是给你平反,名义上给你落实政策,文革中被打死的多少人,这些人全部要赔偿,要怎么赔偿?要总赔偿无法赔偿的。”
程干远表示,中共对中国人民造成的罪恶太多了,不是赔偿就能解决的,如果要真正实行国家赔偿的话,那这个政权可能就是要被彻底清算了。
采访编辑/易如 后制/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