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09月01日讯】大陆媒体报导,周四,中共广州市前副市长、增城市委前书记曹鉴燎,因受贿罪,二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查,1991年到2013年,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镇长、书记,天河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海珠区委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023万余元。
二审法庭指,曹鉴燎长期收受贿赂,多次索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今年4月,曹鉴燎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罚金250万元。同时没收曹鉴燎及其儿子名下的多套房产。
2013年12月19日,曹鉴燎被立案调查。由于数十名涉案人员在逃,因此该案久拖不决。
此外,曹鉴燎还因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新唐人记者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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