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4日讯】北京当局日前公祭南京大屠杀,成为舆论热点。也有媒体翻出此前报导,关注中共建政后主导的另一次“南京大屠杀”。官方档案披露,中共“镇反”运动中,毛泽东批示南京杀2千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2014年5月,尹曙生在大陆《炎黄春秋》杂志发表的毛泽东与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一文中披露,1951年2月中旬,毛泽东直接电告上海、南京两市委负责人说:“南京方面……已杀72人,拟再杀1500人,这个数目太少。南京是一个50万人口的大城市,国民党的首都,应杀的反动分子似不止2000余人”,“南京杀人太少,应在南京多杀”!
“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2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一年之内至少应当杀掉……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要杀掉1500人左右。”
当时正值轰轰烈烈的“镇反”(镇压反革命)运动期间。
文章还披露,1951年1月17日,毛泽东接到中南局转来的湘西27军的“镇反”报告,该报告说,湘西仅仅驻军部队就已处决了4600余人,并准备由地方政府再杀一批。毛泽东批示道:“要大杀几批”,要求“各地务必抓紧照此办理”。
1月22日,毛泽东电告华南分局、广东省委说:“你们已杀了3700多,这很好,再杀3、4千人”,“今年可以杀8、9千人为目标”。
1月29日,公安部批示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指其在省级机关内部抓人容易引起“恐慌和思想波动”。毛泽东批评公安部:“湖北做得很好,不要去泼冷水”。
2月5日,中央西北局报告说,“镇反”要求稳,批准杀人一律在省上。毛泽东批示道:“轻则经专署批准执行即可。”上行下效,很多地方把杀人批准权由专署一级进一步下放到县一级。
文章中披露,“镇反”运动中被处死的人,不是根据“罪行”来确定该不该杀,而是根据人口比例,这是“最大的荒谬之处”。毛泽东最初要求,杀人比例要达到当地人口的千分之零点五,严重的地方要达到千分之一,以后他又说个别地方还可以突破……
有关中共“镇反”运动的杀人数量,时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1954年1月的一份报告称:全国共捕了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万余名,关了129万余名,先后管制了120万余名”。
以被处决人数71.2万这个数字来计算,占当时全国5亿人口的千分之一点四二。
而根据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报告,从1949年初到1952年2月,共镇压了“反革命分子”157.61万多人,其中87.36万余人被判死刑。
尹曙生的文章说,当时全国党、政、军的中共干部都要求多捕人,多杀人,都在忙着杀人,而且是急急忙忙地杀人,有的人前一天被抓,第二天、甚至当天就被枪毙,夜里被抓,白天枪毙。
文章称,这次“镇反”运动进行了3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0年10月至1951年9月;第二阶段为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第三阶段为1952年10月至1953年底。
根据公安部门统计,第一阶段杀人数量约占整个运动中杀人数量的75%,按71.2万计算,第一阶段杀人约54.3万。而且,这54.3万人主要是在1951年2、3、4、5这四个月的高潮期被杀。短短四个月里就杀了50多万人,超过国、共双方在三大战役(辽沈、平津和淮海战役)中战死人数的总和,实在令人震惊。
(记者桓宇报导/责任编辑: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