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打黑女红人”被免 首度回应李庄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01日讯】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期的“打黑女红人”、李庄案的女检察官么宁,数日前已被免去检察员职务,并首次承认已经自谋职业当起律师。12月30日,么宁在微博发文,首度回应当年她在薄熙来执政期间参与的李庄案。

1月1日陆媒报导说,么宁12月30日发表一篇题为“只须心如故”的微信文章,该文是么宁在“李庄案”后,首次就舆论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

么宁在文中说:“8年前的今天,李X案件中我出庭公诉的职务行为引起部分舆论关注。2017年初,我选择新的法律职业道路再出发,衷心感谢大家的关心,现就舆论关切的特定事件回应如下。”

么宁在文章中提到,她出庭支持公诉李庄案时,宣读了龚某某的证言,其中有对李庄品格不利的内容,她说,“由于客观原因我一直未能回应前述问题,在这场舆论审判中,我已被缺席判决。其间或有个别人士言辞激烈,我愿相信这是基于对法治的关切。”

么宁还写道,“我辞去公职,选择律师职业,做法律人的初心未变。对曾经的法律职业经历,我或将回顾整理,与诸君分享。”

么宁曾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被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在薄熙来王立军主导的“重庆打黑”时期,先后担任备受争议的打黑大案“文强案”、“谢才萍案”、“李庄案”的公诉方,被视为重庆打黑的“重要功臣”。

尤其在李庄案中,她的表现引起很大争议,公众多认为她不顾法律事实,只是按照领导的意图办事,玷污了法律的尊严。

据陆媒报导,么宁因为在李庄案中以公诉人的身份说“李庄嫖娼”,至今被绑在道德十字架上。”

么宁的同事透露,这几年来她的压力很大。2012年,么宁被官方推荐为“十八大”代表候选人,但是,在初步名单公示仅两天,就遭司法界人士反弹,最终落选“十八大”代表。

报导转述一位接近检察系统的人士的话:“么宁所在的检察系统,更是背负了各种骂名。”

2012年2月,重庆事件爆发,薄熙来下台。同年3月23日,么宁被免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任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员,并先后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副院长等职。

当年11月份,网曝么宁正接受最高检的调查,调查主要内容是李庄案审查起诉环节的渎职行为。

中共“十八大”闭幕后,李庄向最高检察院提起控告,指控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庄原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重庆市黑社会性质团伙主要嫌疑人龚刚模被起诉,原辩护律师为李庄。当地检察院宣称李庄唆使嫌疑人及证人伪造证据,令嫌疑人谎称被警方刑讯逼供。

检察院随后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罪名对其提起公诉。这一刑事案件被称为李庄伪证案,俗称李庄案。

该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记者李韵报导/责任编辑:曲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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