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1月19日讯】中共官媒周四消息,内蒙古赤峰市原政法委原书记孟繁有因犯“贪污、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判决称,2006年起,孟繁有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安排工作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受贿人民币343万余元。
孟繁有还被指控与商人吴玉泉合谋,利用工程项目侵吞公款达400万元,并曾利用手中职权干预司法。
孟繁有曾任内蒙古巴林右旗旗委书记,2006年到2010年,任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1年起卸任赤峰市政法委书记。
另据报导,孟繁有因对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负有责任,2011年1月7日、9月24日和2013年10月31日,三次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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