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1月23日讯】日前刚闭幕的中共第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修改宪法的有关建议。这是中共建政之后第四次对宪法进行重大修改。外界评论称,中共修宪犹如儿戏。对比之下,有英媒盘点了西方民主国家修宪,看看有多难!
对中共修宪,时政评论员夏小强说,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但自中共建政以来,制定1954年首部宪法到现在,已经进行了四次重大修改,分别在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如今实施修改的宪法是1982年版的,期间也经过多次修改。
在中共多次修宪中均犹如儿戏。如1975年制定的宪法,产生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量的文革语言进入宪法。该宪法还删除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夏小强说,中共每次修宪都是面目全非,等同于重新制宪,其根本原因在于,在中共治下,宪法成为了中共政治当权者维护统治和权斗的工具,失去了宪法本来的作用和意义。
20日,英媒BBC以题为《“习思想”将入宪 看民主国家修宪有多难》报导说,纸面上中共规定的宪法修改程序为:全国人大或五分之一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经三分之二以上人大代表投票通过,之后再由人大进行修改,但中共修宪的动机和程序,政治导向都过于浓厚。
报导说,修改宪法在任何国家都是一件大事,在很多国家,修改宪法的成本很高,程序也非常复杂。
如美国1787年制定的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当国会和州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宪法产生冲突时,这些法律都会被宣布无效。因此,美国宪法的修改非常困难,目前只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了两种修改宪法的程序。一种是国会两院进行投票,当出席议员达到法定出席人数,并且有三分之二的议员赞成,可以提出修正案。
另一种是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请求,可提出修正案。最后需要经过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或者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批准。
再如,英国是宪政的起源,但英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英国议会(上院、下院及君主)具有最高立法权。法案一经议会通过,便不可动摇。英国上院和下院都可以提交法案,但大部分由下院提交,上院与下院共同承担立法和修订法律的职责。
1911年,议会通过方案限制上议院阻止立法的能力。现在上院仅限于对下院通过的法案提出修正意见。英国政府也可以行使立法提案权,内阁和部长都可以向议会提出法案。
又如,加拿大宪法是本国最高法律。任何法律如果不符合宪法的规定,其不符合的部分是不发生效力的,或者是无效的。
加拿大修改宪法的程序也非常复杂,修正案必须由参众两院通过,然后由三分之二的省立法机构通过,并要求各省至少要以全省总人口的半数赞成。通过修正案的七个省中,必须包括魁北克或奥特里奥。
再如,德国的最高法律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基本法》。《基本法》强调了公民先于国家,公民权利先于国家权力。
德国修改《基本法》时须通过一项法律,并明文规定修改或补充基本法的条款。
(记者李韵报导/责任编辑:曲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