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09月06日讯】因涉嫌违反相关劳工法规,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调查了42个家庭护理机构。部分机构被罚款,并被要求,退还所欠员工工资。
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因收到大量家庭护理员的投诉,自2017年7月开始,对42个家庭护理机构进行调查,发现其中很多机构没有给员工说明带薪病假的法规,并压制员工请病假,导致很多员工不知道或不敢请带薪病假。有的没有遵守最低工资的规定,也有的机构没有给员工支持足够的加班费。
这次调查总共解决了21个投诉案件,违规的家庭护理机构总共支付了42,731美元的拖欠工资和23,448美元的罚款。
消费者事务局提醒家庭护理员要了解自己的权益。五人或以上家庭护理机构,要给一年工作超过80小时的员工提供带薪病假。少于五人的机构,也要允许员工请病假,可不支付工资。另外,在10人或以下的家庭护理机构工作的员工,最低工资是每小时12美元,11人或以上的机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13美元。如果员工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雇主要支付1.5倍时薪的加班费。
家庭护理员工如果认为受到雇主的不公正待遇,可从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网站下载投诉表格,或拨打311投诉。消费者事务局网站也提供了相关劳工法的多语种资料,供查阅:nyc.gov/dca。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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