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9月27日讯】
一、办案宽仁,三子显贵
明朝时,有个叫盛吉的人,担任廷尉的官职,他判案没有冤枉过好人,也从肃不拖延办案,以免增加嫌犯的痛苦。
每到冬天,要判决死刑囚犯时,他的妻子拿着灯烛,盛吉拿着罪人名册,夫妻二人,往往相对落泪。妻子对盛吉说:“您替世上的人执法,不能滥办人罪,以危祸及子孙。”
盛吉办案十二年了,人们反映,都说他公正宽仁。他家院子里的树上,忽然有白鹊来做巢,生子,人们都认为这是吉祥的征兆。
以后,他生了三个儿子,都非常显贵。
二、不要随便逮捕妇女
王克敬,担任两浙盐运使的官职。认真负责,执法廉明。温州押来一批盐犯,他看见这批盐犯里面,有一个妇女,与男犯们同时押来。
王克敬生气地说:“哪里有抓捉妇女,让她走上千里路程的道理,并且还与押送人员,混杂在一起的呢?从今以后,不能随便逮埔妇女。”然后,就下发了这条命令。
奇怪,这条命令下达、实行后,对男女老少,都有教益和鞭策作用。从此以后,盐路违法之事,大大减少。
按(《安士全书》的作者按语):王公(指王克敬)因为一念仁爱,所救妇女就多了。由此推广,不只妇女,就是老病废疾,僧尼道士,都一概不可轻易逮捕。
三、执法苛酷,断子绝孙
明朝末年,高邮州的徐某,官职做到郡守,清高耿直。但是执法过于苛酷。他规定:每个差役,只要违限一天,就罚打五板。有个差役违限六天,要责罚三十板。那个差役乞求宽恕,徐某不允许。差役竟然被打死在杖下。
那个差役的儿子很小,听到父亲被活活打死了,也受惊而死。他的妻子痛苦不堪,就上吊了。
郡守徐某,被解职回家,身边只有一个儿子,非常钟爱,忽然生病,对他的父亲说:“有人来杀追我!”一会儿,儿子又操着那个差役的声音,指着徐某骂道:“我有什么大罪?杀我一家三口!”儿子说完,便扑通倒地而死。徐某从此没有了后代。
按:清廉的官员中,往往不能保全的,大抵都是执法过严的官。徐某当时,难道不是自夸赏罚严明吗?最后连死三人,自己的儿子也跟随去了,多么痛苦啊!
(以上均据清代《安士全书》)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