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1月08日讯】中国退伍军人殷敏鸿,因查问中共是否刻意隐瞒唐努乌梁海遭俄罗斯占领一事,向外交部申请政府讯息公开遭拒绝,随后他向法院状告外交部,却屡诉屡败。来看他的遭遇。
去年8月,中国退伍军人、独立研究人员殷敏鸿向中共外交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问1949年以后,中共政府有没有签署过放弃唐努乌梁海地区的协议?
9月,中共外交部声称,殷敏鸿申请的信息涉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拒绝答复殷敏鸿。回函还称,如果不服,可申请行政覆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3月7号,殷敏鸿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裁定不予立案,殷敏鸿再向北京市高级法院上诉。而北京高院在9月10号裁定,驳回殷敏鸿上诉,维持一审裁定,不予立案。
中国的“律酷法律”服务有限公司对此进行解读:“外交部答复:中国领土版图涉密,中国人没有权利知道;北京高院回答:外交部答复正确,我们不管。”
此事最近引起多家媒体关注。
安徽居民萧先生:“(殷敏鸿)觉得自己姓‘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实际上不是的,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奴隶们的一员。你奴隶要知道奴隶主有多少钱,庄园有多宽,这个没意思的。”
安徽居民萧先生表示,《宪法》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那么请问现在国民到底是主人还是奴隶呢?
大陆律师谢燕益表示,根据《宪法》第一条和第二条,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主权在民,人民有知情权等。另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明确规定,一般政务,凡是没有所谓涉密的,公开,是一般原则,不公开,是作为特例。
大陆律师谢燕益:“所以外交部是以所谓涉密为由,不予答复的话,它必须向公民提供涉密所谓的认定的文件,而且作为公民还有权利,对这个是否涉密按照《国家保密法》进行行政覆议,或者行政诉讼。因为有些政府部门不排除它会渎职、滥用权力。法院不受理或者最后进行裁决,或者不会起诉,它也是要有一个根据的。”
谢燕益强调,按照《行政诉讼法》,举证责任倒置。因此在该案中,要拿出法律依据的是公权部门。
谢燕益:“政府没有法律依据则禁止作为。公民的权利是天赋人权,所以这个不是说需要我们还要拿出什么法律依据来,现在是公权部门要向我们拿出法律依据来。这不仅是在《宪法》上有规定的,而且这是《自然法》的逻辑。不要搞颠倒了。”
根据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酷法律”反讽提醒:某些人小心了,如果你知道中国实际版图,是否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而对于中共大肆宣传的中国领土“一点都不能少”,网友嘲讽:怎么?现在是不能说吗?
据了解,唐努乌梁海在历史上属于中国领土。中共夺权之前,曾被沙俄和苏联非法侵占,但中国并未在法律上放弃其领土主权。
1999年,时任中共党魁江泽民和俄罗斯签定《议定书》,将被俄国侵占的10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永久划给俄罗斯。据说其中包括唐努乌梁海。
外界认为,江泽民卖国,正是中共外交极力掩盖的公开秘密。
萧先生:“他们卖国肯定是偷偷的卖啦!49年以后所签的那些协议没有一个是拿得出来给大家看的。”
2004年,香港资深记者程翔曾发文,指出江泽民和俄罗斯签订的议定书,构成今后中、俄边界的法律文件。这桩大事一直被江隐瞒,直到俄方公布条约,中国人才得知江悄悄出卖了大片国土。
2006年,程翔被中共以间谍罪逮捕,判刑5年。
采访/陈汉 编辑/王子琦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