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8年12月29日讯】中国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2月26号秘密开庭,审理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案,当局在起诉书中列举了他所涉及的三条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们采访了法律界人士进行逐条分析。
瑞典籍人权活动人士彼得.达林,12月26号在互联网社交媒体“推特”上,公开了当局对王全璋的起诉书。其中显示,王全璋被控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的具体事实有三项:一是和达林等人在香港创办人权机构,培训律师;二是参与2014年的“建三江事件”;三是依法代理三起法轮功学员案件。
就这三项控罪,北京的程海律师进行了分析。程海律师接受王全璋妻子李文足委托,担任王全璋的辩护人。他表示,尽管官方阻挠,但他并没有被解聘,依法仍然是王全璋的辩护人。
北京维权律师程海:“这三个东西显然都不构成犯罪。第一,跟国外合作。这个我们国家法律没有禁止,不是犯罪也更不是违法。告政府很正常,你政府有违法行为不吿你还行吗?所以我们国家设立了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那专门就是吿政府的。每年吿政府的案件,行政复议一年全国有几十万件呢。”
而其它两项控罪,是和长期被中共迫害的法轮功有关。
2014年的“建三江事件”轰动一时,人权律师滕彪形容:“2014年,到了律师界对法轮功问题破题的时候了。”
当年3月21号早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公安局警察闯入酒店,绑架了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张俊杰四位律师,以及几位法轮功学员家属。他们前一天才去了建三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这里被称为“法制教育基地”,其实是“黑监狱”。他们到那里,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几名法轮功学员。
之后四位律师被非法拘留,遭到殴打和威胁,四人共被打断了24条肋骨。事件震惊社会,不断有律师和公民赶赴建三江营救他们。
程海:“那么王全璋跟其他的律师一起,还有公民,去营救这些被关的律师和当事人。他也被关了一天,也被打。所以‘建三江事件’是臭名昭著的。是公、检、法、公安这块设立的黑监狱的一个犯罪活动。公民进行揭露,这是法律允许的。”
王全璋等营救人员在3月29号凌晨被非法绑架。王全璋被套上黑头套、用胶带捆绑,一名警察抓他的头撞墙,另一警察猛击他后脑,殴打持续近十分钟,导致他“头颅外伤,软组织损伤”。
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王全璋义无反顾的去揭开建三江羁押法轮功学员和上访人员的黑监狱,很显然是一个维护法治,维护人权的正义之举。这个居然也当作一个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的事实。”
第三项控罪则直接涉及依法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程海:“为法轮功的人员辩护,同时在网上如果披露的话,也是披露这些公、检、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这也是律师的法定的职责,要监督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的。”
谢燕益:“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为受迫害的法轮功信仰者去辩护。居然律师的辩护工作也当成颠覆国家政权,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旅居加拿大的郭国汀律师,是第一位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中国律师。他曾举证说明:镇压法轮功是非法、悖理、无道的举措。
旅加人权律师郭国汀:“这三个都不是所谓的犯罪。我觉得王全璋这个案子不是法律案件,他完全是一种政治案件。如果中共当局要判他罪,只能说明他们黔驴技穷,连罪名都找不准了。不顾全世界舆论,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种方式来硬判。”
王全璋案中,中共当局还被指出“存在其它违法行为”。达林发表声明说,起诉书中提到:有获得他和王宇等人的证词。但所有人当时都被单独监禁,这期间,有一些人还遭到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另外,李文足28号和另外两名“709大抓捕事件”家属,28号去到最高法院递交“督促函”,要求纠正王全璋案“严重超出规定办案期限”等问题。
采访/陈汉、特约记者骆亚 编辑/尚燕 后制/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