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判死“恶霸” 如今又成中共黑恶典型

【新唐人2019年04月28日讯】日前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在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据陆媒称,孙小果是当地“恶霸”,20年前已被判死刑,其父母在公安系统任职。此案可以说是中共治下警匪一家的典型案例。

云南传媒4月24日报导说,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4月25日,昆明市一位政府人员证实,此次被打掉的孙小果,与当初因强奸等罪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是同一人。昆明市一名警官称,目前该案是公安侦办的一个专案。

新京报调查发现,孙小果是昆明多家夜店等娱乐场所、餐饮公司的股东,早在20年前,他就曾因强奸等罪被判处死刑。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年刊载一篇文章记载,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章还揭露,孙小果及其团伙强奸、侮辱多位女性,包括数位未成年女性,行为十分恶劣。

如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他被告人将张某某带到夜总会包房内,对张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毒打致张昏迷后,其中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的脸上。

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

1998年初《南方周末》也曾刊发题为“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

报导称,昆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说到:干公安工作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如此残暴的刑事案件!

办案警官透露,昆明的许多娱乐场所都要定期向孙小果交钱,名曰“保护费”。孙及其弟子来玩,不仅不给钱,娱乐场所还得倒赔。对那些小姐来说,他叫谁下跪谁就下跪,叫谁拿钱谁就拿钱。

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发生后,警方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于是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经查案卷得知,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2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进行轮奸。

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然而,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报导说,孙小果于1992年12月入伍,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其母孙某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其继父李某现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孙小果被警方抓获时,所开的警用车即是其父的车。

据网络消息,孙小果1999年2月18日被判死刑后,3月9日即传出云南省高级法院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又于2001年9月改判为18年半。

多次减刑后,孙小果2012年出狱,很快成为昆明市五华区昆都夜市中M2酒吧的股东之一。天眼查信息显示,孙小果目前担任4家公司股东,包括昆明玺吉商贸有限公司、云南颐牛商贸有限公司、昆明代官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

网民热议:

“官匪一家,两班倒,祸害百姓。”

“如此嚣张恶行令人发指之恶徒,应执行死刑!还要追究曾经判死刑又改判的相关法律执法者。尤其父母都在执法部门,利用公权力执法犯法。应追究刑责!”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典型案例,犯了天大的事也肆无忌惮,本应入狱却没有入狱,本应枪决没有枪决,现在又被判刑,这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以前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范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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