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07日讯】中共内蒙古政法委前高官孟建伟上月被移送司法,被指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等。日前党媒指其是“伞上之伞”,不仅干预办案、放任“黄赌毒”,还是家人敛财等的“保护伞”;而在其庇护下多名下属也成为涉黑“保护伞”。
6月6日,中共内蒙古纪委监委网发表题为《“伞”上之“伞”孟建伟》的文章,披露了孟建伟案的部分细节。
孟建伟在2003年6月至2010年9月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局长,(期间2007年12月起还兼任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2017年底,孟建伟退休,2018年10月,其被宣布落马;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后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批捕。
官方通报显示,孟建伟不仅收礼敛财、作风腐化,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并且纵容其妻在管辖地经商、子女收受巨额财物,成为“全家腐”的典型。
根据官方通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发生在孟建伟于包头任职期间,即2003年至2010年间,当时他是市公安局局长,后升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文章指,在2008年10月,时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孟建伟就与黑恶势力组织头目、包头市某酒店老板郭某某交往甚密,放任郭在包头市从事“黄赌毒”等活动。
2009年,该酒店与包头市另一家酒店发生纠纷,双方在网际网路上炒作对方存在“黄赌毒”问题。当时孟建伟指使公安局对郭某某经营的酒店从轻查处。而郭某某在孟建伟妻子经营的奇石店购买了数十万元(人民币)的商品。
另外,2009年4月澳门的杨某某等12人涉组织网路赌博被抓。孟建伟以包头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召集公检法“三长”协调会,要求包头市检察院对其中5人作不起诉处理,7名犯罪嫌疑人由包头市公安局处理,并要求法院将案件扣押的赌资交由公安局处理。
文章还指,除了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孟建伟的恶劣影响不仅于此,在他这把“大伞”庇护下,包头又滋生了多把“警伞”。包括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昆都仑区治安分局局长夏景魁、青山区治安分局局长刘海清,以及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某等。内蒙古纪委监委将之称为:“伞”上之“伞”。
如杜宝君明知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营的企业赌博、妨害公务等,仍然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包庇、纵容他们的违法行为;夏景魁长期与涉黑犯罪人员交往,直接指挥参与放高利贷、涉毒等活动;刘海清包庇放纵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不提供受害人法医鉴定;黄某收受组织多人打麻将和赌博“抽头渔利”的王某50万元后,放纵其犯罪。
除了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孟建伟还是家人贪赃枉法的“保护伞”。孟建伟默许家人利用自己职权的影响力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与社会涉黑涉恶人员交往,插手干预有关案件,形成了“家族式”腐败。
孟建伟的妻子开了一家奇石店,用以洗白“违纪违法”所得,同时敛财。2011年6月,其长子曾为开设赌场的嫌疑人违规办取保候审。次子则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密切,为其办事消灾后收取钱财;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而孟建伟的一个问题便是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
2018年10月30日,孟建伟被查。上述的孟建伟前下属杜宝君、夏景魁、刘海清也已先后落马。
去年10月以来,中共内蒙古政法系统官员频遭清洗。除了上述的孟建伟等4名公安官员,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原政法委书记邢云被查,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等。
据陆媒披露,孟建伟、李志斌均为邢云在包头主政期间提拔的干部,孟的落马与邢云有关。邢云可能与“明天系”的肖建华有关联。而肖建华被视为中共江派高层最重要的钱袋子“管家”。
(记者李蒨蒨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