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8名老年法轮功学员遭冤判入狱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0日讯】山西省太原市8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后,近期得知,他们被迎泽区法院非法判刑、罚款,刑期从1年至10年不等,并均被劫入狱。

明慧网报导,这8位法轮功学员冤判情形如下:

孙志芬(60岁),被非法判刑10年、罚金3万元。王素平(67岁),被非法判刑10年、罚金3万元。张清香(69岁),被非法判刑6年、罚金2万元。田玉琴(60岁),被非法判刑6年、罚金2万元。罗保军(62岁),被非法判刑5年、罚金2万元。张润英(71岁),被非法判刑2年、罚金1万元。郭润锋(68岁),被非法判刑1年、罚金6,000元。胡兰英(65岁),被非法判刑1年、罚金5,000元。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警察于2018年6月25日非法闯入民宅,抄家、绑架了8名法轮功学员王素平、罗保军、孙志芬、张清香、张润英、郭润鲜、田玉琴、胡兰英,其中多半是老太太。

当时有4位老太太在孙志芬家一起学习法轮功的书,被一起非法抓捕。

随后,10月18日,警察又入室绑架了72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兰梅。

当家属询问家人为何被绑架时,据警察说,他们动用便衣在几位法轮功学员家附近蹲坑、跟踪了一段时间然后才下手的。警察叫嚣此案被定为“大案”、“要案”,是中央督查组、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办的案。

此次绑架、抄家多为跨区行动,绑架、抄家时,都没有该法轮功学员居住地辖区的公安和国保参与,说是怕提前走漏了风声。

迎泽区公安分局以各派出所为小组,由分局带领,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搜查证、传唤证,配有一个所谓深知资讯的人(市公安局的)蒐查,找到他们认为的“证据”后,拍照、抢劫。

几位老人在一起学习,犯了什么法?居然成了大案、要案?法轮功学员家属无法理解。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第50号令已于2011年3月证明法轮功书籍出版合法。

2019年4月2日上午11点,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以上9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他们出庭时全部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

在庭审中,67岁的王素平自我辩护时说,法轮功开传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传统回归、福益社会,如今法轮功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普遍受到欢迎,唯独在中国却遭到打压。

公诉人任欣贵与法官郭晓琴多次打断她的发言,不让提及法轮功。

一位家属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公安警察伪造证人,在没开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及绑架,所有“证据”都是后补的,整个过程都是非法,整个案件都是在构陷。

最后在总结案件时,公诉人任欣贵当庭恶语诽谤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孙志芬出言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孙志芬当庭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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