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草案公布:设国安公署直接“办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6月21日讯】6月20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会议闭幕,新华社公布了会议审议的“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在香港设立国安公署,直接参与“办理”国安案件,以及港首可指定法官审案等,显示香港司法权将进一步遭侵蚀。

“港版国安法”草案称,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包括有关国安的情报、协调、监督、研判局势等,同时也包括“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虽然草案宣称“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只对“特定的极少数”国安案件行使“管辖权”,但中共向来以擅长文字游戏和不遵守承诺著称,外界担忧国安公署一旦有权直接“办理”国安案件,会有更多港人和大陆异见人士一样,其合法权益甚至生命将失去保障。

草案称,国安公署在香港“履行职责”时,需要同时遵守“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但草案没有说明,当“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发生冲突时,以哪一方为准。

另外,草案还“建议”香港行政长官应当从现任或者符合资格的前任裁判官、区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上诉法庭法官以及终审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从暂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港首可指定法官处理国安案件,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判决结果。

除了国安公署可直接“办案”外,草案还授权香港警方在处理国安案件时,可采取超越一般执法权限的、《港区国安法》额外规定的“有关职权和措施”。

除此之外,新推出的草案,还将此前草案中“犯罪行为”之一的“外国势力干预香港特区事务”,改为“勾结外国势力”,意即将打击对象从外国人改为香港本地人。

港媒分析,所谓“勾结外国势力”可能包括游说外国政府和向国际社会求援等等。外界担忧,屡次外访求援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可能成为中共秋后算账的对象。

20日早,中共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在会议后表示,这次会议只是初审“港版国安法”草案,下次会期未定。

(记者钟鼓笙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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