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未成年而死的儿女是讨债鬼,这方面的例子还真不少。
来世讨要前生所欠金帛
唐朝华严祖师杜顺和尚,有一次在化缘时,碰见一位施主抱着他的儿子,请求和尚给他消灾延寿。杜顺和尚定睛看了孩子许久,说道:“这孩子本来是你的冤家,现在需要向他忏悔。”
等用完斋饭后,杜顺和尚叫施主把小孩抱到河边,然后把小孩抛入水中。小孩一下子淹死了。施主夫妇不禁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和尚说:“请不要闹!你们的儿子还在那里呢!”说着,就用手一指。果然,他们看见他们的儿子化作六尺身量,立在水波之上,怒目斥责施主道:“你前生拿了我的金帛,还杀了我将我推入水中。若不是菩萨同我解怨,我是绝不饶恕你的!”于是夫妇俩默默然信服和尚的神力了。
仇家投胎索命债
清朝光绪年间,广东省的一位协台大人性格急躁。他的一位手下经常与他辩驳,协台大人非常气愤,就找了个罪名判他死刑。临刑前,这位手下满腔怒火地说:“你倚仗权势诬陷我,我必报仇!”
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协台大人正在午睡,忽见所杀部下从外面进来,直向内宅而去。不一会儿,内宅来报他喜得孙子。协台大人明白这是仇人来投胎了,于是告诉家人,不允许这个孙子与自己见面。
四五年过去了,夏季的一天,协台大人在后花园大树下仰面酣睡。这时乳娘领着小孙子也来到花园中玩耍。见小孙子手拿小刀在地上划来划去玩得高兴,乳娘就和另一个女仆聊起了天。没想到,不知何时,小孙子走到了酣睡的爷爷身边,用小刀在爷爷肚皮上画着玩。熟睡中的协台大人觉的肚皮发痒,以为是苍蝇,就用力一拍,一下子拍在小刀柄上,小刀没入肚子中,协台大人重伤而死。
临死前讨要前生做生意的欠款
清朝的梁敬叔在笔记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常州有个甘学究,以教小孩子读书为生。在他的儿子三岁时,他的妻子忽然死了。他只得将儿子带到书馆养育。
到孩子四五岁的时候,甘学究开始教他识字读书。孩子很聪敏,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可以将《四书》、《五经》熟读,也可以做教书先生了。这样,每年父子二人教书的收入也差不多有四五十金。除去生活费外,还可以有些积蓄。
过了一段时间,甘学究准备为儿子娶个媳妇。当订婚礼要举行之际,他的儿子突然生起了大病,差不多要死了。临死前,他狂喊着父亲的名字说:“你前生和我合伙做生意,欠我二百余金。某事除去若干、某事除去若干以后,现在应还我五千三百文。快快还我!还了我,我就去了!”说罢,气绝而亡。
欠债十九两 临死前讨回
清代大学士纪晓岚听同僚卢南石说,朱元亭有个儿子病得很重,临死之前呻吟着说:“你们还欠我十九两银子呢!”医生马上叫人赶快去熬人参汤,人参汤刚熬好,还没来得及喝,朱元亭的儿子就咽了气,而买人参刚好花了十九两银子。
有人说:“四海之内、一天之内,不知有多少孩子夭折,难道都是前生欠债的?”
纪晓岚对此的解释是:“人的生死轮回,如同载货的车子,有来有往;因果循环,就如同恒河的沙子,多得数也数不清;又像天空中的云彩,瞬息万变不可思议。这一切都难以墨守成规。然而,就其总体大势来看,都是冤愆纠结,很多都与争夺财货有关。老子曾说:‘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的一生,没有谁的意志不被利益所驱动。不过,天地间的财物有限,一个人应得的也是有数的。你在这方面有所得,在其它方面就会有所失;这一步有所盈,下一步就可能有所亏。人们不明白这其中的关系,因此便生出许多机巧去争夺,恩仇怨恨随之而起,从而产生了因果报应,甚至延续三生。当下,你可以看到很多人在费尽心机谋取利益,由此,你就可以知道有多少讨债鬼了。汉代司马迁说过这样一句话:‘怨恨之心对于人的毒害太深了。’君子宁可相信有讨债鬼,或许这能让人深思。”@*#
参考资料:
《华严五祖纪》
《近代果报见闻录》
《梁敬叔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