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郭书欣遭郑州监狱迫害离世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09月02日讯】河南省郑州市法轮功学员郭书欣2016年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多,在郑州监狱被迫害致病危,于2020年2月3日含冤离世。

郭书欣1999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劳教1年。

2008年奥运会期间,公安警察到郭书欣家里非法抄家,抢走私人物品,如打印机、复印机、切割机、真相资料等。郭书欣被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其妻陈用珠被以“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4年。

2016年郭书欣开着老年车,妻子坐在后面给民众拨打法轮功真相电话,被移动通讯定位、非法抄家,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被抄走。

郭书欣被非法判刑3年3个月,勒索罚金12,000元。妻子陈用珠也因此被非法判刑3年,被勒索罚金10,000元。

郭书欣被非法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和郑州监狱不知用了什么不可告人的卑劣手段串通,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送进了监狱。

在郑州监狱郭书欣被迫害致病危,监狱通知郭书欣的家人把他接回家。2020年2月3日,郭书欣含冤离世。

针对中共以《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辽宁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庆良(在生前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曾在法庭上明确指出,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的有7种。而这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他说,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迫害法轮功15年后的2014年6月2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重申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这无疑等于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所以中共法院以《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违法的。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言)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