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为何中共法官贪腐尤甚?

中共无官不贪,这已不是臆测,而是大陆社会的普遍共识。所以要将中共任何一名官员以贪腐罪揪出来,只看什么时间和党的什么需要了。中国现今尽管不断有贪官被双开、被逮捕判刑锒铛入狱的讯息见诸党媒,但是整个社会已然波澜不惊,熟视无睹到远不如娱乐性的新闻了。例如,最近一条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被中纪委从家中抓走的信息,由党的喉舌见诸报端后却如投入水中一枚小石子,没见几圈涟漪便水过无痕、杳无声息了。

其实,也难怪中国社会如此平静,因为中共的所谓最高法院出些副院长、大法官因贪、淫被抓,真是小菜一碟。见惯官员贪腐满汉全席的中国人岂能亢奋?例如,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被审查,为其代理卖权收赃的白手套儿子奚众家中仅查抄出来的现金就有三亿元;再如,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在奚晓明之前也因巨额贪腐被判了无期徒刑。

最能说明中共最高法院不过是散发贪腐恶臭茅坑的,则是陕西千亿矿产案卷宗不翼而飞的传奇始末。这本是陕西地方权势明目张胆的抢劫,被抢劫千亿矿产权的苦主一路败诉,却一路矢志不渝打到最高法院。案卷的重要证据资料,却在最高法院消失无踪了。审理此案的王林清法官出示了大量证据,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通过网络展示了许多内幕,不仅暴露中共最高法院施压法官枉法审判,而且为此还窃盗此案卷宗,以期中止审理。但是,在王林清法官被抓和苦主赵发琦失踪后,案情却一夕反转成了王林清电视认罪。这是毫不掩饰地向社会宣示:中共法院,尤其最高法院就是恶臭的茅坑,你能咋的!

中共法官是中国贪腐官员中尤甚的一伙,这其实是由诸多主客观因素形成的:第一是不同于法治社会的法官,中共统治下其实没有真实意义的法官,有的只是遵循党的指令,宣读所谓判决的书记官。刘少奇曾经对他们说过一段十分直白的训示:判决不能由法官定而只能由党定,但是社会不满判决时是不能讲出来的,届时要由法官担责维护党的威望。因此中共法官在中共政治中的作用,就是共党设计下的背黑锅角色。三权分立法治社会的法官享有的社会尊崇和成就感,与中共这些命定背黑锅的角色风马牛不相及。这种类似中国古代太监的尴尬角色,既无人生价值和成就感可言,也就必然像太监一样无止尽的贪婪,以堆积的财富来慰藉自己难言的人生了。所以中国法官在中共极尽贪腐的官员中,是尤为突出而几近疯狂的。

中共法官虽然不能决定判决,但是并不影响他们以法庭为手段,吃了原告吃被告、大肆敛财的勾当。中共的审判机制的决定权由政法委控制,下辖的审判委员会负责日常操作,其实相应的党委或上级党的机构要过问更具权威。这过程中,法官似乎是给外人看的摆设。但是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法官虽然不是审判的司令者,却能够承上启下四方联络串通。如果将事情处理好权能有限,将原告或被告搞砸却绰绰有余,所以才能够吃完原告吃被告,玩得风生水起。

当然,中共治下中国贪腐公然畅行无阻,是法官从上至下贪腐盛行的必要基础。中共展示了以仇恨为统治手段的独裁极权,只能以贪腐为驱动力聚拢维护其统治的邪恶力量。中共这种邪教式的统治只要还在苟延残喘,社会盛行的贪腐,尤其是法官贪腐就必然枝叶繁茂。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自由亚洲/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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